马小豹、刘存新、高恒心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点线性工程形成的夹角地等特殊区域纳入征地范围”的建议收悉,我区高度重视,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办理,现结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是现行国家和省级重点线性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是由包括土地管理法等多部土地相关国家法律及其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等国务院多个部门规章,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性法规和地方部门规章等构成的庞大制度体系,该制度体系的某些法律之间还存在不协调之处,某些政策性文件之间还存在与实际相脱节之处。二是夹角地块是土地资源开发过程中的一种特定产物,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线性工程建设项目在实施开发过程中, 同向并排, 相互交错, 形成大小不等、形状不一的地块。尽管面积小, 形状不规则, 尚未引起重视, 但也属于宝贵的土地资源,但是由于规划性质的原因,造成这些边角地即便征收也供不出去,形成批而未供。三是积极协调城市规划部门对该类项目区域做出城市规划后统一处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