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耘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相关部门牵头统筹解决跨区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区高度重视,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和区城乡水务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杨家河河道整治和彩石片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港源六路)项目
以上两个项目均涉及跨区征地问题。针对此问题,我区自然资源局多次与高新区建设规划局对接。2020年7月3日,两区自然资源部门就该问题再次召开会议,就双方争议问题进行了交流,建议在市政府领导下,历城区人民政府与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就实施土地征收、资金来源、用地、污水排放等问题签订框架协议,以后涉及两区插花地征地问题时按照此协议执行,以保障跨区项目的顺利建设。目前框架协议的相关条款内容已草拟完毕,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动中。
二、关于彩石水质净化厂项目
该项目规划用地位于彩石片区,西邻杨家河,占地22.5亩,为高新东区小龙堂村土地,计划投资约1.4亿元。建厂地块位于高新区,需跨区征地且规划厂区位于现状杨家河河道上,需要高新区先按规划完成该段河道治理工程后才能开工建设。
为尽快推进项目实施,完成《济南市小清河治理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我区初步计划将彩石厂建厂地块调至新地块(附图),新地块位于历城区彩龙路以西,七彩路以东,虎山路以北区域。此地块约50亩,能够满足彩石厂建厂需要。目前该区域已完成征收补偿工作,地上部分绿植覆盖,无任何建筑物。现已勘察现场,正在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区将积极对接市城乡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直部门,和高新区共同推进,保障跨区项目的顺利建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