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第二批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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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第二批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的通知
济历城政办字〔2019〕5号
各街道办事处,唐王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进一步放大“一枚印章管审批”的改革效应,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中共济南市历城区委办公室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历城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组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方案〉的通知》(济历城办字〔2018〕55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将区政府相关部门行使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划转范围
将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防办)、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实施的18项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有关要求
(一)抓紧做好事项交接。有关部门要以工作为先,积极配合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工作交接、系统对接、档案移交等各项工作,确保事项划转无缝切换,确保划转过程中工作不停、服务不断。
(二)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相关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审批监管信息互通机制,各负其责,协调配合,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附件:第二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目录.docx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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