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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历城区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1370112004203737J-A/2021-3805633
安全生产监管
济历城政办字〔2021〕10号
区政府办公室
2021-04-30
2021-04-30
2021-12-31
失效
有效期届满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历城区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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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历城区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历城政办字〔2021〕10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历城区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历城区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补齐我区安全生产短板,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济南市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区政府决定,将2021年做为全区安全生产攻坚年,现制定攻坚年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推进,坚持常态整治、长效治理,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东部强区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2021全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大幅下降,全区百亿元 GDP死亡人数下降至“1.0”以下(10人以下),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2023年,百亿元 GDP死亡人数下降至全省平均水平以下。

二、主要措施

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全区重点实施“6+9+7”安全生产系统工程。“6”是推进6个重点专项行动,系统谋划、整体提升;“9”是在9类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补齐短板、强化弱项;“7”是落实7项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6个专项行动。

1.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专项行动。一是进一步梳理各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安全管理责任,配合市一级相关部门建立市、区、街道三级安全监管责任数据库。二是分级分类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实名制管理,市、区、街道三级各部门(单位)将安全责任明确到人。三是推动实现安全管理与社会治理基层网格体系有效融合,完善基层 “网格化实名制”监管,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在各行业各领域各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六个一”活动。一是一体化推进“安责险+双体系+标准化”融合发展,实现事故防御“关口前移”“纵深扩大”。二是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及时跟进修订预案,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三是建强一支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率先在重点行业领域实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全环节、全工序管理。四是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日活动,落实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提升企业全员安全素质。五是开展一次企业职工反 “三违”整治活动,规范从业人员安全行为。六是建立健全一套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鼓励企业员工积极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全力完成好集中攻坚阶段各项目标任务。一是精心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精细管理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典型经验等方式,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三是精准督导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专题会议、调度通报、工作督办、督查考核四项工作机制,确保每项工作责任清、任务明、效果好。

4.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行动。抢抓当前城市安全发展有利契机,全力补齐安全发展短板,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一是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夯实城市安全基础,积极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二是在市级部门指导下,在城市供热、供气、建筑、交通、消防、危化等6个行业领域积极争取并完成区域 (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管理系统试点任务。三是落实济南市加强城市安全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城市安全文化建设,涵养城市安全文化底蕴。

5.监管对象基础数据建设行动。根据监管层级、行业属性,逐一明确各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监管对象,形成监管对象数据库,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一是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分别明确区县、街道两个层级监管对象;针对游离于监管层级以外的小微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网格化管理,确保所有单位均落实监管主体。二是根据监管对象安全状况,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类,实施差异化、动态化管理,提高监管效率。

6.工程外包及动火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一是根据我市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发包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承包单位的具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二是实行外包单位清单式管理,分行业分领域建立外包队伍安全诚信档案,支持发展一批安全管理能力强的外包施工队伍。三是进一步完善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规范动火作业程序,细化管理措施。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开展外包工程及动火作业安全常态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二)9类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升工程。

1.危险化学品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按照化工产业“禁限控”目录,加强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落实分类治理。2021年,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去年。

实施措施:一是按照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加强工作调度,督促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抓好有效落实。二是按照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分类整治目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2.道路交通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立足“平安济南”建设大局,聚焦“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交通安全运行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从“综合监管”向“多元共治”转变,实现道路交通安全一体化治理新突破,提高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2021年,全区道路交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4.7%。

实施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济南市实施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落实区、街道两级政府负责人按照死亡事故等级分别到事故现场督导处置规定,搭建全链条、闭环式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强化区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议事协调能力、量化考评力度,加强跨领域、跨部门重要工作的协调推进,强化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等。三是切实发挥相关考核考评的“指挥棒”作用,深化拓展第三方考核,完善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评价办法,压实主体责任。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建筑施工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落实严管重罚各项措施,实现监管和执法有效衔接,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案源移交数量同比上升,立案率不低于80%,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021年,全区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1.94%。

实施措施:一是实行更为严格的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标准,将参建单位落实 “双体系”手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全员教育培训和预案演练管理,加大过程监管力度,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多样化、常态化机制。三是加强与城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研究解决在行政处罚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快移交、快处置、严处罚。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4.烟花爆竹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贯彻落实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2021年,烟花爆竹领域杜绝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实施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禁放区域、场所不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不得设置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二是全面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与零售店(点)连锁经营。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5.特种设备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工作目标:全区特种设备做到“应检尽检”,定检率达到100%。全区在用电梯全部纳入96333应急处置平台,重点场所电梯的责任保险投保全覆盖。全力督促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实施措施:一是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二是依托山东省特种设备信息平台和全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交通运输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制度建设,狠抓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加大整治攻坚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2021年,全区交通运输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0%。

实施措施: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创新和执行,全系统推行安全日制度、岗位三分钟班前教育制度,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相关制度进行体检,破旧立新。二是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加强企业安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能力;强化重点车辆监管和运输动态监控管理,严格执行“五统一”标准,建立风险管控机制,加快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推广,实施全过程智慧化管控。三是针对花砖破损、路面坑槽、道路塌陷、桥梁破损等道路病害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检查整治,建立健全城市道路管养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四是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规范城市道路建设市场秩序,强化重点危险源风险防控及施工安全检查。五是重点排查普通国省道在建公路项目隐患和公路运营安全,指导协调农村公路安全治理,开展公铁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压实压紧公路路政养护安全管理。六是建立健全城市公交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实施安全文化滋润工程。七是推进轨道交通行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城乡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交警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消防领域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开展9类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实现“五个标准化”,全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2021年,消防领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40%。

实施措施:一是按照职责分工,对9类场所的5类突出风险开展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推进方案,督导工作落实。二是在全力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一岗位、一铭句”“一部位、一警句”消防能力提升行动,将主体责任落实到全岗位、延伸到最末端。三是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定期组织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集中曝光。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消防科普教育。四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五个一律”要求,对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坚决执行刚性措施,有效震慑一批违法行为主体。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涉氨制冷企业整治提升工程。

2021年目标:整体提升全区涉氨制冷行业安全管理水平,2021年,全区涉氨制冷行业杜绝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实施措施:一是对全区涉氨制冷行业企业再梳理、再摸底,依法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停产停业整顿一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全力提升全区涉氨制冷行业企业安全水平。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牵头单位:区应急局,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9.其他行业和领域。批发市场、燃气、供热、教育、民爆、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民政、生态环境、市政、水务、园林和林业绿化、卫生健康、体育、人防、司法行政、国资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供销等主管部门 (单位)均要制定具体的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7项保障措施。

1.强化考核评估。将攻坚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考评事项,通过对街道、企业 (单位)的现场检查评估,倒查部门 (单位)监管责任,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强化科技支撑。在监管对象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建立“智慧安监”动态管控“一张图”,做到问题隐患实时监控、风险因素监测预警、隐患排查统计分析,实现隐患排查、复查整改、立案处罚闭环管理。

3.强化社会服务。充分发挥社会机构的人才、技术、设备等资源优势,为安全生产考评、隐患排查治理、日常监管执法、突发事件处置、“智慧安监”建设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提升安全管理专业化水平。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财政资金,加大支持力度。

4.强化执法震慑。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监管理念,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宽松软”问题,提升执法质量,放大执法效果。加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力度,有效治理安全生产领域“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痼疾。

5.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攻坚年行动的宣传报道,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6.强化督导问效。各级安委会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各种手段,加强对攻坚年行动落实情况的督促督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7.强化执纪问责。研究建立攻坚年行动与纪检监察工作联动机制,对行动开展不力、责任分工不清、重大安全隐患悬而不决、未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对接市一级上级部门,按照区级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实招实策,把攻坚年行动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各部门实施方案应于本方案印发后10日内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强化督促指导。区安委会成立督查组,对各级各部门攻坚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安全生产考评内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四)实现长效治理。立足安全治理常态化、长效化,在攻坚年行动补齐短板的基础上,进一步谋划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力争通过2到3年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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