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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11370112004203737J-A/2021-4198209
水利
济历城政办发〔2021〕6号
区政府办公室
2021-08-27
2021-08-27
有效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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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济历城政办发〔2021〕6号


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12号),进一步加强我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确保水库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一)做好水库除险加固。自2021年起,严格落实当年到期、当年完成鉴定,实现水库安全鉴定常态化;新增的小型病险水库,按照“当年鉴定、翌年加固”的原则实施除险加固。

(二)建立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落实水库管护主体、管理人员和管护经费,推进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2022年年底前全面推开。加快实施5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进行自动化提升,提升水库信息化管理能力。

二、强化工作措施

(三)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支持政策。对于2021年以后经安全鉴定新增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所需资金,市级以上资金分别按照小(1)型、小(2)型水库不低于150万元/座、57万元/座的标准予以补助,区级按照工程除险加固需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区财政局牵头,区水务局配合)

(四)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支持政策。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落实水利工程维护养护经费。运行管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每年编制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并经水利主管部门批复后纳入财政预算,财政部门保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足额到位,水利部门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区级管理的水利工程,市级以上财政对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继续给予适当补助。对纳入水利部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的项目,在省级以上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区按照市40%、区60%的比例进行配套建设。(区财政局牵头,区水务局配合)

(五)加快水库安全鉴定与除险加固。区水务局要扎实开展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确保安全鉴定规范有序、成果质量可靠,市水务局将对小型水库鉴定成果进行核查。要严格过程监管和责任监管,保证除险加固质量;除险加固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尽快投入运行。对规模减小、功能萎缩或丧失、除险加固技术不可行或经济不合理的,合理妥善实施水库降等报废,并同步做好生态保护和修复。(区水务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配合)

(六)加强水库运行管护。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落实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加强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培育管护市场,鼓励发展专业化管护企业。制定“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方案,开展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区水务局牵头,彩石、港沟街道办事处配合)

(七)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建设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等设施,建立健全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促进系统融合、信息共享,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撑。(区水务局牵头,区大数据局配合)

三、强化组织保障

(八)落实属地责任。有关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分工明确、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将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和相关计划,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安排,落实水库运行管护和安全鉴定、除险加固经费预算。在确保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小型水库经营,用经营收益承担部分管护费用。(区水务局牵头)

(九)强化部门指导。区水务局要健全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制定水库运行管护定额标准,加强对水库除险加固、运行管护和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强化河湖长制监督和考核工作;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落实,参加区级投资安排和工程建设监督等;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等配套资金;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水库除险加固和水库管理设施用地的指导和监督;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负责水库污染防治的指导和监督。(区水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配合)

(十)健全问责机制。将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列入负面清单,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组织开展水库专项检查、暗访稽察和质量巡检,督促有关街道依法依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区水务局牵头)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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