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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历城区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等五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11370112004203737J-A/2020-4202025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济历城政办字〔2020〕18号
区政府办公室
2020-05-07
2020-05-07
有效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历城区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等五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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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历城区打好

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等五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历城政办字〔2020〕18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历城区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历城区贯彻落实济南市打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实施方案》《历城区打好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历城区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历城区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济南市历城区贯彻落实济南市打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打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鲁政办字〔2019〕29号)及《济南市贯彻落实山东省打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实施方案》(济政办字[2019]27号)要求,打好陆域范围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促进渤海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范围。本方案范围为小清河,小清河流域历城段包括全区14个街道。

(二)主要目标。小清河辛丰庄等7个国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小清河历城段9条支流全部消除劣V类。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陆源入海污染控制。

1.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优化全区产业规划布局,推动历城区域分工协作和错位发展(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参与,各街道负责落实)。严格环境准入,完成“三线一单”编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法开展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和产业布局规划环评(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历城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水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参与)。

确保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严格执行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实施废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加强含氟化物废水和含重金属污染物废水的深度治理和环境监管,确保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

强化纳管企业监管。严格落实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排水档案,重点排水单位排放口建成水质、水量检测设施。加强纳管企业污水预处理设施监管,确保达到纳管排放要求;影响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稳定达标的纳管企业要限期退出。新建工业企业排放的含重金属、难以生化降解污染物或高盐废水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区城乡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加快“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依法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属于淘汰类的生产工艺装备或生产落后产品的装置,并持续加强监管,防止新问题发生。(各街道负责)

2.强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历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和90%以上。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水处理厂检修期和突发事故状态下污水直排对水体水质的影响。(区城乡水务局牵头)

加快实施雨污管网建设改造。加快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污水收集和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不具备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应采取增加截留倍数、调蓄等措施防止污水外溢。新建城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实施雨污管网分流。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力度,优先解决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足问题。(区城乡水务局牵头)

推进污泥安全处置。到2020年,历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禁止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区水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参与)

3.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规范化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行;大型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统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有50%以上的村庄处理生活污水,农村新型社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处理(区城乡水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参与)。推广农药减量控害、化肥减量增效和增施有机肥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2020年,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较2015年下降10%,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下降6%(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4.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按照国家固定污染源总氮污染防治要求,推进涉氮重点行业固定污染源治理,实行依法持证排污,严格控制并逐步削减重点行业总氮排放总量。完成总氮超标整治,实现达标排放。2020年年底前,完成覆盖所有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并达到国家总氮总量控制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

(二)加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

持续打好小清河流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化工、造纸等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

完善污水收集系统。结合旧村改造、片区开发、道路建设及拆违拆临等任务,对城中村、老旧社区、城乡接合部、城市支路及城区支流河道棚盖下的合流管线实施雨污分流,消除截流井,减少溢流污染。(区城乡水务局牵头,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

提高污水处理能力。2020年6月底前完成唐冶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打好渤海区域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上来,建立健全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完善工作台账,抓好工作落实。要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进一步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治理与保护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在充分利用中央、省、市财政资金的基础上,加大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资金投入力度,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化,鼓励采取委托运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提供投资运营服务。(区财政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乡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参与)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前沿技术转化、应用、集成,开展工业企业等特征污染物处理、重点水域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等方面的研究,为水环境质量改善提供科技支撑。(区科技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参与)

(四)引导公众参与。按照相关规定公开小清河流域环境质量等信息,组织公众、社会组织等参与环境保护公益活动,提高公众保护环境意识。按规定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重点排污单位要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采取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征求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积极发挥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及时办理公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历城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参与)

(五)抓好监督评估。加强动态评估,每年对本方案实施情况开展1次评估;2021年,对方案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各级各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对评估实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力、逾期未完成规定任务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治,并启动问责程序。(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参与)


历城区打好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整治,系统提升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实现自然保护区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提高,坚持全面整治狠抓规范化建设,坚持从严管控狠抓管理水平提升,坚决扛起自然保护区监管政治责任,着力解决自然保护区遗留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持续推进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确保绿水青山常在,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

二、工作目标

完成自然保护区内各类新增违法违规问题清查工作,完成保护区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整改销号工作。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整改各类违法违规问题。

1.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针对“绿盾2017”专项行动发现的省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和市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和督导工作。重点梳理和检查问题的整改进展、整改效果、销号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采取责任落实到人、限时完成等措施,把重点问题整改到位、销号到位。(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有关街道负责落实)

2.落实“绿盾2018”专项行动查处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有关街道和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辖区自然保护区内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摸清问题底数。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法律明令禁止的活动;严禁任何人未经批准进入核心区;严禁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实验区未经批准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并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景观的生产设施;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坚决制止无序开发、违规开发行为。重点排查采矿(石)、采砂、工矿企业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旅游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以及2018年以来新增和规模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针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活动,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有关街道负责落实)

(二)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1.健全管理机构。有关街道在全部设立自然保护区专门管理机构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厘清管理机构隶属关系,明确人员编制,充实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管理机构健全、隶属关系明确、人员到位并满足管理需要。(有关街道负责落实)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标桩、标牌建设,确保管控维护、科研监测、宣传教育、办公及附属设施等能够满足保护需求。各项建设内容和规模应与自然保护区的类型、面积大小、保护对象特征以及管理目标相适应,同当地的自然景观和谐一致,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三)进一步提升自然保护区监管水平。

1.完善管理制度。各有关街道要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档案,土地权属要清晰,重点完善自然保护区日常巡护、科研监测、科普宣教等管理制度,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约束,严格涉保护区开发建设项目生态准入,制止违法侵占自然保护区空间。(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有关街道负责落实)

2.有计划有针对性开展保护工作。各有关街道要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完成边界勘定和功能区划,加强资源调查、科学研究和定期监测,科学开展生态恢复工程。对保护区内参观考察、生态旅游、开发建设等活动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外来入侵物种控制等资源管护措施要到位,并具备处理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切实提高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平。(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有关街道负责落实)

3.进一步加大自然保护区投入。有关街道要把自然保护区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护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由发改部门在现有投资渠道中统筹安排,能力建设投资由财政部门以专项资金形式给予补助。区财政要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有关街道负责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街道要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保护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工作台账,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强力推进。有关部门要密切沟通协作,加强协调调度,充分发挥指导监督作用。(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有关街道负责落实)

(二)敢于真抓碰硬。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自然保护区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真抓实干,做好调查取证、原因分析、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等工作,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态度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做到零容忍、全覆盖、无死角,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着力破解自然保护区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制度障碍,切实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有关街道负责落实)

(三)完善监管机制。要切实整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自然保护区管理问题和监管漏洞,及时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有关街道要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组织部门联合专项行动、联合执法检查,凝聚工作合力,做到突出问题“早发现、早动手、早解决”,保障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有关街道负责落实)

(四)强化社会监督。各相关街道、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邀请媒体参与执法检查,主动公开重大问题整改信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形成社会监督压力,努力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有关街道负责落实)


历城区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


一、面临的问题

当前,我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农业投入结构粗放,片面追求化肥、农药高投入带来短期高效益的现象还普遍存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尚未全部配建粪污处理设施,规模以下畜禽养殖量大面广,随市场行情波动大,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监管困难,存在污染隐患。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单一,秸秆焚烧反弹压力依然很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不健全,回收率低。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底数不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完善或运转不正常,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农村河道坑塘污染亟待整治。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尚未完全划定。

二、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会议、视察山东系列重要讲话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实施国家、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强化农业生产污染综合防治,推进农业绿色生态发展;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提升农业农村生态产品供给,推动生态历城建设。

(二)主要目标

1.农业绿色生态发展。按照“资源化、减量化、生态化”的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规范化使用,大力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农业发展新格局,农业可持续发展、绿色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40%;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比例明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济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 年,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阶段性成效。基本实现村庄规划编制、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生活污水处理率大幅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改观。

3、生态保护与修复。2020 年,基本建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重点防治地区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实施林业生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全区森林覆盖率显著提高,农村环境质量大幅改善,自然生态系统进一步趋向好转。

三、重点任务

(一)调整农业投入结构

1.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工程

推进科学用药。禁止在作物上使用高毒农药,做好高毒农药替代工作。支持高效低毒、生物农药等新型农药试验、示范和推广,鼓励和引导植保专业服务组织、新兴经营主体、农民使用高效低风险农药。大力推广种子、土壤、秧苗处理等预防技术,减少中后期农药施用次数。对症选药,推广“两降一加”喷雾技术(低容量喷雾、合理添加喷雾助剂,适当降低农药使用量),促进农药减量增效,提高防治效果。因地制宜推广自走式喷杆喷雾机、高效常温烟雾机、直升机、植保无人机等现代植保机械,采用低容量喷雾、静电喷雾等先进施药技术,提高喷雾对靶性,降低飘移损失,提高农药利用率。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培养一批科学用药技术骨干,辐射带动农民正确选购农药、科学使用农药。2020年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比例明显提高。(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加大政府扶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以蔬菜、果树、油料等经济作物为重点,集成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与示范、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耕地质量提升计划农药残留治理等项目,选择设施蔬菜基地、园艺作物标准园、“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一批绿色防控示范区,严格执行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加大农产品质量认证,帮助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提升农产品质量、创响品牌,实现优质优价,带动大面积推广应用。以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基层植保机构为重点,培养一批技术骨干,带动农民科学应用绿色防控技术。2020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生物、物理防治覆盖率达到30%以上,设施蔬菜基地、园艺作物标准园全覆盖。(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推进统防统治。以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依托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新型农药经营主体等,以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为重点,鼓励适度规模、全程承包统防统治服务作业。发挥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农机购置补贴及植保工程建设投资的引导作用,装备现代植保机械,扶持发展一批装备精良、服务高效、规模适度的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集成示范综合配套的技术服务模式,逐步实现农作物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的规模化实施、规范化作业。建设一批自动化、智能化田间监测网点,提升装备水平,提高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及时提供病虫测报信息与防治技术。引导防治组织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2020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粮食作物高产创建示范片、园艺作物标准园全覆盖。(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2.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工程

大力推广减肥增效技术。继续加快推广适合当地作物类型的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模式,组织实施水肥一体化示范工程,以设施蔬菜栽培集中区域为重点,逐步扩大到大田粮食作物,稳步提高大田作物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的比重,同时严格执行化肥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2020年,节水灌溉面积新增125万亩,新增水肥一体化建设面积40万亩。(区农业农村局、区城乡水务局牵头)

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全面实施耕地质量监测,扩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面积,实现小麦、玉米、蔬菜、果树等各种作物全覆盖,提高化肥利用率。及时发布施肥配方,引导肥料生产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推进产销直通。2020年,全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配方肥应用面积达到200万亩,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减少6%,全面提高科学施肥和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加快形成农业绿色发展方式。(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3.实施有机肥增施替代工程

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将增施有机肥列入化肥减肥增效、耕地质量修复等相关项目建设内容,扩大项目示范带动能力,有关项目示范区有机肥使用替代率达到40%。优先安排十大农业特色产业主产区有机肥、微生物菌肥等替代化肥施用。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以补助的形式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和规模经营主体增加有机肥施用。2020年,全区商品有机肥使用量增加到21万吨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实施有机肥替代示范项目。实施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对项目示范区应用有机肥替代化肥主推技术给予补助,大力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积极推广商品有机肥、生物肥、配方肥、果园种草和土壤调理剂,引导农民自制自用农家肥。在重要水源地汇水区域内逐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计划和有机肥增量计划,确保水源地水质,提高农产品质量。抓好农村“厕所革命”,做好改厕后续管护,增加有机肥供应。逐步建立农产品优质优价导向机制,鼓励使用有机肥。2020年,果菜茶核心产区和知名品牌生产基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3%以上。(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牵头)

(二)强化农业生产污染综合防治

1.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提升工程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科学引导各类主体开展作物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选择作物秸秆资源量大、处理利用基础好、综合利用潜力大的区域,试点开展整建制区域性作物秸秆全量处理利用。鼓励利用畜禽粪便、作物秸秆等为原料发展沼气工程,并结合种植业生产需求对沼渣沼液进行利用;鼓励实施以畜禽粪便、作物秸秆为原料的有机肥生产加工项目,促进畜禽粪便、作物秸秆等转化为有机肥源;积极探索建立畜禽粪便、作物秸秆收集储存运输利用体系,加快培育收储运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规模适宜的收储场地,配套相关机械和队伍,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技术路线和商业化运作模式,建立完善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开展农膜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加大农资市场监管,禁止生产、流通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农膜;加大推广标准农膜和降解农膜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使用标准农膜和可降解农膜,并给予资金奖励和补贴。(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配合)逐步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制度,建立健全法规体系,遵循“谁生产谁回收”“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落实农膜“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推进机械化捡拾,实现废旧农膜基本资源化利用。建设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设施,构建回收储运网络,探索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长效机制,建立由“生产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的回收处理体系。2020年,实现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2、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

加大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力度,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思路,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落实扶持政策,实施绩效考核,指导规模养殖场(小区)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场一策、精准施策的原则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支持建设第三方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鼓励采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大力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粪污专业化能源利用、粪便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等技术模式,促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2020年,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畜禽粪污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63%以上,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严格执行“三区”划定方案,巩固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成果,杜绝禁养区出现复养现象。严格落实养殖业户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度和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对畜禽养殖相关规划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监管执法力度,倒逼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

3.实施农用地土壤保护与修复工程

加强耕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配合省级业务部门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20年年底前,编制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推进轻中度污染土壤安全利用,在重点土壤污染区域,加大土壤样点土壤样品和农产品的抽检化验力度和频率,结合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普查数据,逐步扩大开展对食用农产品的重金属协同监测预警。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严禁在重度污染耕地种植食用农产品。根据农用地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与修复。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指标、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指标。(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配合)

(三)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1.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

按照“保基本、全覆盖、突重点、新提升”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根据普惠制的原则,查漏补缺,对贫困村、偏远村庄实施全覆盖工程,按标准配置垃圾桶,健全农村保洁员队伍,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制度,2020年100%的村庄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加快垃圾收运车辆和中转设施的换代升级,提升垃圾收运能力,建设大型转运站,整合垃圾转运能力。逐步由压缩车代替侧装车,提升密闭收运能力。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社区建设。2020年,每个街办完成两个试点社区的建设。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加大对“三大堆”的规范管理,对农村乱堆乱放形成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内一定规模的漂浮垃圾排查建档,建立工作台账,2020年底前完成清理整顿工作。严禁城市垃圾非法向农村转移堆弃,防止城市垃圾“上山下乡”。(区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城乡水务局牵头)

2.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按照以城带乡、城(厂)边接管、就近联建、鼓励独建的原则,靠近城市周边的村庄,将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厂集中处理;靠近工业园区的村庄,将污水纳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相邻村庄提倡联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位置偏远、达到一定规模的村庄提倡建设分散式或半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对南水北调工程输水沿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优先解决污水治理问题。2020年,50%以上的村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农村新型社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处理。加快全区农村改厕步伐,积极鼓励改水改厕同步进行,有效衔接“厕所革命”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逐步建立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并稳定运行。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区城乡水务局、区住建局牵头)

3.推进农村地区清洁采暖工程

一是城乡接合部、农村新型社区构建以集中供热为主、清洁能源为辅的基本格局,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优先通过集中供热方式解决用热需求,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通过气代煤电代煤方式解决;在清洁能源暂时难以推广和经济条件相对薄弱的农村地区,使用“清洁型煤+环保炉具”和“兰炭+环保炉具”解决;气代煤电代煤项目必须首先落实气源、电源保障,以气定量、以电定量。二是鼓励各街道建设符合自身特点的清洁采暖示范村,发挥示范标杆作用。到2020年底,全区65%以上村庄实现冬季清洁取暖。(区住建局牵头)

(四)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1.实施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

实施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202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5%以上,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以省定贫困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为环保行业扶贫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全区省定贫困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组织清理整顿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内的工矿企业、养殖类污染源,完成省定贫困村“千吨万人”以下水源现状调查监测工作。2020年起开展监测。(区城乡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头)

2.实施乡村绿化工程

充分利用村边荒山、荒地、荒滩等闲置土地,以乡土树种为主,合理推进“乡村林场、环村林和村居公共绿地建设”,加强农田林网和街道、庭院、公共场所及“一网四旁”绿化,2020年,全区完成荒山、荒滩、荒地新造林17.9万亩,退耕还果还林8.1万亩,高标准农田防护林3.3万亩,完成10处郊野公园建设,完成森林生态廊道建设200千米,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村庄绿化达标率达到80%以上,创建105个省级森林村居,全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35%以上,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区林业和城乡绿化局牵头)

3.实施小流域生态清洁工程

按照《济南市水土保持规划》要求,统筹“三带三区”水保治理需要,科学布局、合理安排,做到既重点突出又兼顾全面,对流域内山、水、林、田、路、湖、草统一规划,结合打造绿水青山和美丽乡村建设,注重因地制宜和突出特色,以“四型”小流域治理为重点,兼顾北部平原风沙片区综合治理,形成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有机结合的防治体系。2020年底前,全区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9条,治理面积15平方公里。(区城乡水务局牵头,区林业和城乡绿化局配合)

4.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试点

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试点,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主要实施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整治、水环境、生物多样性、监管能力建设等5大类项目、22项工程。(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 、区财政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增强“四个意识”,高度重视并谋划做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切实把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层层抓落实,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区直各部门和各街道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细化各项任务到年度、到行业、到企业、到岗位。要建立健全方案的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对方案的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定期调度、汇总,将汇总情况报送区委、区政府并通报各街办和相关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区住建局、区城乡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道)

(二)强化和完善财税与土地保障政策

要加大乡村生态建设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资金渠道。财政安排各类涉农资金,要重点向乡村生态环保倾斜。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统筹保障建设和运行资金。加大对生态农业项目的奖补支持力度,对整区域推进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进行“以奖代补”。对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示范区以及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研究出台物化补贴政策。规模化有机肥生产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建设用地,优先用于支持农村污水、垃圾等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区政府相关文件,结合我区财力适时开展。(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和各街道)

(三)完善社会化参与机制

积极谋划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生态环保项目纳入 PPP 项目库,区政府在项目安排、申报示范、落实奖补资金上优先支持,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行。推动基层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稳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规模,探索创新信用互助模式。支持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积极利用抵押补充贷款工具,依法合规为农村生态环保提供低息中长期信贷支持。(区金融办、区城管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和各街道)

(四)健全生态环境监管机制

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按照“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要求,将垃圾、污水收集处理等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纳入行业主管部门网格化监管内容。按照区、街办不同层级工作职责,配备相应工作力量和技术装备,保障履职需要,确保与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协调。(区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城管局、区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区住建局和各街道)

(五)加强宣传教育

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以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环保科普基地创建,环保小卫士评选活动等为载体,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培育普及生态文化,培养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提升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和参与农村环保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和各街道)

(六)强化监督考核

将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的目标任务,纳入“四减四增”评估实施细则,加强对本方案实施的动态评估,对本方案实施情况,区政府每年开展一次评估。2021年,区委、区政府对方案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各街道、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对评估实绩突出的进行表扬;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力、逾期未完成规定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媒体曝光等,督促问题整治,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严肃问责。(区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


历城区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济南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济政办字〔2019〕1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0年年底前,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明显改善;初步形成清洁高效的货物运输体系;机动车排放监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柴油货车排放达标率明显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得到有效管控,柴油货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

———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合格率达到98% 以上,违法销售假劣非标油品现象基本消除。

———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95% 以上,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

———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国Ⅲ标准(含)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清洁柴油车行动。

1.强化新车环保达标监管。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落实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量达标核查,不满足标准限值要求的车辆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 (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行政审批局配合)自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城区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生产、进口、销售环节加强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指导督促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新注册登记柴油车排放检验,基本实现全覆盖。(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城区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2.加强在用车执法检查。推进机动车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生态环境部门将本地超标排放车辆信息在官方网站以公告方式告知车辆所有人及所属企业,督促其按照济南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I/M)制度要求限期维修复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协助联系车辆所有人和所属企业。对登记地在外地市的,上传国家机动车环境监管平台,由登记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督促落实。未按规定维修复检合格的,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将其列入监管黑名单并将车型、车牌、企业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同时依法予以处置。对于列入监管黑名单或一个综合性能检验周期内三次以上监督抽测超标的营运车辆,将其所属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城区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将1年内超标排放车辆占其总车辆数10%以上的运输企业列入黑名单或重点监管对象。(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经生态环境部门核定)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依法实施处罚,未按规定维修复检合格的,将企业列入监管黑名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城区大队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交通运输局配合) 

加大监督抽测力度。在货车、渣土车集中通行的路段持续开展联合路检工作,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排放达标等情况,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利用黑烟抓拍系统加大对冒黑烟柴油车辆的处罚力度。(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城区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用车超过20辆的重点运输企业、工矿企业等建立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登记制度。持续开展在用车停放地监督检查工作,着重检查污染控制装置安装使用等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城区大队配合)每年秋冬季期间监督抽测柴油车数量不低于辖区柴油车保有量的80%。(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城区大队、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配合)

3.强化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修治理。加强排放检验监督管理,施行柴油车加载减速检测方法。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对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的检验机构,公开曝光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报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按程序撤销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生态环境部门每月对辖区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通过远程监管方式审核过程数据不少于100辆次。(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城区大队配合)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I/M)制度,严厉打击采用篡改破坏车载诊断系统(OBD)、临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方式帮助机动车所有人通过排放检验的行为。(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城区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4.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治理。严格区域限行,划定国Ⅲ标准柴油货车禁行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限制高排放车辆使用强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城区大队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行政审批局配合)2020年年底前,根据市政府公告和方案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国Ⅲ标准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对纳入淘汰范围的车辆,不予办理变更、转移登记及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城区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财政局配合)

5.推进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提高机动车遥感监测能力,按时完成遥感监测工作(市生态环境历城分局负责)。设置至少1处柴油货车联合执法固定站点,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对超标排放的依法予以查处并劝返。(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城区大队、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加强排放检验数据审验及溯源,对定期排放检验初检或日常监督抽测发现的超标车、外埠登记车辆、运营5年以上的老旧柴油车等重点车型年度核查率达到85%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二)开展清洁柴油机行动。

1.严格实施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标准。2020年年底前,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对新生产、销售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通告要求,限制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在相关企业、工地等开展监督检查。秋冬季期间,加强工程机械监督检查,每月抽查率不低于50%。(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配合)

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工作。探索建立工程机械使用中监督抽测、超标后处罚撤场管理制度。推进工程机械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定期排放检验制度。(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配合)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等部门应当将本部门管辖范围内所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达标情况纳入管理,依法处置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超标的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对问题突出的纳入失信企业名单。试行将使用国Ⅲ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污染控制措施纳入工程招投标文件,倒逼企业淘汰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改造淘汰。对具备条件的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污染物排放治理改造。结合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设定排放标准等方式,推动老旧工程机械淘汰报废。按规定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淘汰报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区财政局配合)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开展清洁油品行动。

强化全过程环境监管。推进车用尿素和燃油清净增效剂信息公开,建立车用油品、车用尿素全生命周期环境监管档案,确保销售柴油的加油站点必须销售车用尿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天然气和车用尿素行为,依法追究相关方面责任并向社会公开。开展燃油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依法处置、取缔违法违规企业。在生产、销售和储存环节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大炼油厂、储油库、加油站和企业自备油库抽查频次。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和工矿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组织开展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专项行动。加强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从柴油货车油箱、尿素箱抽取样品进行监督检查。基本消除违法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假劣非标油品现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对使用不达标车用油(气)品和尿素的,根据购油(气)发票和油品示踪剂依法追究销售者及使用者的责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配合)

(四)开展清洁运输行动。

1.优化绿色货物运输。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加快有关交通运输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查进度,符合运输结构调整方向的货运铁路及铁路专用线等建设项目,纳入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优化流程,加快审批。(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配合)

优化城市货运和快递配送体系,在城市周边布局建设公共货运场站或快件分拨中心,完善城市主要商业区、校园、社区等末端配送节点设施,引导企业发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集约化组织方式。(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加大部门联合综合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格处罚车辆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钢铁、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城市物流配送企业,应制定错峰运输方案,原则上不允许柴油货车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进出厂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将应急运输响应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督促指导重点企业建设管控运输车辆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数据至少保存1年以上;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对重点运输企业的监督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配合)

2.实施运输绿色化改造。配合市直部门加大新能源车辆推广力度,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出租、通勤等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区交通运输局、区邮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推进物流园区规划建设。按照“一核、一枢、两园、多点配送”的物流空间布局体系,引导物流企业进区入园集聚发展,逐步解决“小散乱”等问题。2020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信息通畅、管理规范、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配合)

4.优化交通通行组织。配合市交警支队研究重型柴油货车跨县区快速通行主通道及副主通道的路线设计方案,优化绕城通道。(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城区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配合)制定高排放长途客车管控措施,对未到达国Ⅳ标准的柴油客车不得进入建成区范围内客运站从事道路营运业务,2020年,全区范围内禁止未达到国Ⅴ标准的客车进站营运。(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城区大队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部门要将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各项任务要细化到年度、到行业、到企业、到岗位。

(二)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监管能力建设,要达到机动车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标准要求,提高监管执法专业化水平。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构建交通污染监测网络。

(三)强化政策保障。积极推进移动源环境监管法治化进程,按程序推动制定我区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研究建立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激励机制。

(四)强化监督考核。将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纳入“四减四增”评估实施细则并动态评估,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以及失职失责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济南市历城区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根据《关于印发济南市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9〕20号 )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工作范围。全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下简称城镇水源地)、供水人口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以下简称农村水源地)。

(二)主要目标。除地质原因外,城市水源地、城镇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持续保持100%。完成狼猫山水库城镇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清理整治任务,全面开展城镇及以上地下水型水源地和平原供水水源地、虞山水厂农村水源地排查并组织实施清理整治。到2020年年底前,全区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基本见效,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1.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新建农村水源地,应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要求及时划定水源保护区,现场勘界定标,明确水源保护区边界范围。因取水口变更、水文条件变化或技术要求变化等原因,确需调整已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应结合当地供水实际,在详细调查污染源分布、补径排特征和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应急或备用水源建成后及时划定水源保护区。(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区城乡水务局、各街道负责落实)

2.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完成城镇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设置。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合理设置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宣传牌和道路警示牌,并加强巡查、维护,保持其状态完好。(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区城乡水务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参与)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对狼猫山水库等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较为频繁的水源地进一步完善物理隔离防护设施。加快城镇及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并加强管理维护。(区城乡水务局牵头)

协调南水北调胶东输水干线道路桥梁交通穿越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保障调水安全。(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区城乡交通运输局、街道参与)对狼猫山水库等其他地表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有高速公路等道路交通穿越的水源地,建设完善防撞护栏、集中排水等设施。(区城乡交通运输局牵头)

3.大力推进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针对已排查出的城镇及以上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问题,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加快推进整治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及时排查发现新增问题,立行立改。(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区城乡水务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参与)

加快实施城镇及以上地下水型和农村水源地清理整治。年内各街道要对城镇及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摸底,全面排查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等环境违法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按照“一源一策”原则,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实施清理整治。2020年年底前,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基本见效。(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区城乡水务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参与)

深化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综合整治。各街道应在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深化整治内容,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对可能影响水源地水质的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立即制止、快速查处。(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区城乡水务局、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参与)对狼猫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要加快实行汇水区域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通过建设生态滞留塘、小湿地群等方式净化农田排水,减轻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二)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

1.加强农业种植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不得新增农业种植面积,水源保护区划定前已有的农田应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并逐步退出水源一级保护区。对于永久基本农田要合理引导种植结构调整,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及生物农药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等技术,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最大限度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城乡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参与)

2.加大水源保护区内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力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城镇生活污水应经收集后引流至水源保护区外处理排放,或全部收集到污水处理厂(设施)处理,处理水全部灌溉回用或引流到水源保护区下游排放。(区城乡水务局牵头)大力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村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置,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水源保护区内村庄生活垃圾应全部收集,并转运至水源保护区外无害化处置。(区城管局牵头)

3.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坚持综合利用,就近就地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行,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于2019年年底前达到100%。(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牵头)

(三)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

1.强化风险识别与防范。各街道每年组织1次本行政区域风险源全面排查,并督促相关风险源每年实施1次风险隐患自查,完善涵盖工业、交通穿越、管道穿越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档案,并动态更新。加快完成工业风险隐患整治,建立工业风险源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区城乡水务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参与)

2.强化风险预警监控。科学制定水质监测计划,明确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频次。定期监(检)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1次。(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区城乡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各项任务并建立健全调度、检查、督办、通报机制。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部门要加大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保障资金投入力度,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要通过财政补贴等手段,促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保障长效运行。

(三)引导公众参与。各街道建立健全环保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网络举报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环保微博工作体系,健全公众投诉、信访、舆情和环保执法联动机制。

(四)抓好监督考核。对本方案实施情况加强动态评估,每年评估1次,2021年对方案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各街道、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对评估考核实绩突出的进行表扬;对工作滞后、履职不力、逾期未完成规定任务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治,并按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历城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清单表及历城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清单表如下:

1、历城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序号

名称

监管级别

水源类型

所属区域

状态

水质目标

水源地管理机构

备注

1

狼猫山水库

省控

水库型

彩石街道办事处

在用

Ⅲ类

狼猫山水库管理处


2

南水北调胶东输水干线济南至引黄济青段

市控

河流型

华山街道办事处、

荷花街道办事处

在用

Ⅲ类

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


3

李庄水源地

市控

地下水

王舍人街道办事处

在用

Ⅲ类

清源水务


4

宿家水源地

市控

地下水

王舍人街道办事处

备用

Ⅲ类

清源水务


5

华能水源地

市控

地下水

东风街道办事处

备用

Ⅲ类

清源水务


6

东湖水库

市控

水库型

唐王街道办事处

在用

Ⅲ类

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


2、历城农村饮用水源地

序号

名称

监管级别

水源类型

所属区域

状态

水质目标

水源地管理机构

备注

1

平原水厂


地下水

鲍山街道办事处


Ⅲ类



2

虞山水厂


地下水

郭店街道办事处


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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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区政府办公室

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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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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