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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历城区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11370112004203737J-A/2020-4202099
其他
济历城政办字〔2020〕23号
区政府办公室
2020-06-22
2020-06-22
2020-07-01
失效
有效期届满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历城区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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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历城区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历城政办字〔2020〕2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历城区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历城区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安办明电〔2020〕16号)、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月”活动的通知》(鲁教安字〔2020〕1号)、市教育局等9部门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月”活动,切实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实施方案》(济教发〔2020〕28号)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重要思想,充分认识当前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近期多地发生的未成年人溺亡事件教训,把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牢抓实抓细。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月”活动为载体,教育、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黄河河务、住房建设、园林绿化、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分工把守,建立会商研判、督导检查等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环节相关职责,落实各项预防和管控措施;各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一岗双责”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浓厚氛围,坚决遏制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多发势头。

二、活动组织

“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月”活动由区教育体育局牵头,联合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黄河河务局等,共同发起并组织开展。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见附件)认真开展全面排查,梳理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建立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机制(6月上旬)。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明电〔2017〕19号)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会商研判制度、督导检查制度等,压紧压实相关职责。

(二)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集中学习教育活动(6月上旬——中旬)。区教育体育局、全区各学校要结合开学复课情况,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微课堂”“公开课”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政策法规,学习交流防溺水安全知识和经验做法,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充分利用“山东省学校安全在线”网上平台,组织师生、家长全员参与防溺水安全知识学习培训,在放学、放假前等关键时间节点,做好防溺水“六不”宣传,教育学生自觉远离危险水域,了解熟悉防溺水知识,增强自救自护能力。学校要通过家访、电话、微信、印制《致全区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引导家长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重点做好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等离校时段的监护陪伴,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三)开展水域隐患排查治理活动(6月全月份)。按照“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立即启动一轮对河湾、水库、池塘、湖泊、水沟、矿坑、工地深坑、深沟、拦河坝闸、干渠(输水渠道)、水电站、施工河段、有水体景观的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地面沉陷积水区、农田建设项目等各类水域风险隐患的全面摸排,要测水深,设标志,立警示标语;要把水域管理主体、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落实情况、安全标识设置情况排查清楚,登记造册,汇总建档;要对各类水域安全进行风险评级,分别建立台账,制定与其危险性相符的管理措施;要按照水域管理权限,分别与水域管理单位(或经营单位、权属单位)签订《预防溺水事故安全责任书》;凡是发生过溺水事故的水域应作为高危水域,要明确标明发生过溺亡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四)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作品征集活动(6月中旬——下旬)。防溺水安全月活动期间,全区将按照上级要求,组织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作品征集活动。区教育体育局要统筹疫情防控和开学复课,广泛宣传发动,号召和动员教职员工、学生、家长踊跃参与,积极创作能充分展现常态化疫情防控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文章、图画和微视频,并按照活动要求,公平公正做好优秀作品的遴选推荐工作。

(五)组织新闻媒体开设防溺水节目(6月中旬——下旬)。活动期间,区级新闻媒体推出预防未成年人溺水节目,通过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公益宣传活动、播放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题片、开展专业救援队模拟演练溺水救护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氛围,使防溺水工作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推进防溺水工作入脑、入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形势下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工作的经验做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同志为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月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活动落地落实落到位,并取得实际成效。

(二)加大投入,完善保障机制。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防溺水风险隐患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开展全面排查与专项整治、常规与专题安全教育、针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课与家长的培训、签订安全承诺书与提醒督促学生家长履行监护责任相结合,确保防溺水各项活动有力度、有实效。各级责任部门应依据职责划分,保障并加大经费投入,重点支持各类水域安全设施配备、安全监管员、巡视员劳务支出、应急救生队伍建设培训、应急救援演练及预案建设等。

(三)积极创新,形成防溺水工程品牌效应。区教育体育局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探索新形势下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新方法、新措施、新途径,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页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媒介载体,深入开展社会各界、广大师生广泛参与的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不断创新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着力于全员防溺水安全意识的养成,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教育活动。

(四)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安全月活动开展期间,区政府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巡查。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将邀请有关媒体参与,对典型事(案)例予以曝光。凡因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发生溺水事故的部门、街道和学校,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注重总结,及时报送活动情况。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月”活动是落实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维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常抓不懈、常抓常新,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在开展防溺水安全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转化为理论研究新成果或制度创新,不断推动防溺水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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