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历城区推动夜间经济规范有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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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历城区推动夜间经济规范有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济历城政办字〔2020〕2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历城区推动夜间经济规范有序发展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历城区推动夜间经济规范有序发展实施办法
为统筹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和城市治理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的工作要求,多措并举促进我区夜间经济发展,助力经济回暖,增加就业岗位,参照《济南市推动夜间经济规范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就推动我区夜间经济发展服务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机构设置调整
为进一步繁荣全区夜间经济的发展,我区于2019年7月成立历城区发展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推进全区发展夜间经济工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工信(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承担全区发展夜间经济任务的各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商务)局。现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部分调整(附件1)。
(二)主要职责
更好繁荣发展我区夜间经济,推动引导区内夜间经济聚集区建设管理,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强组织领导和各夜间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
二、明确职责分工
区发展改革局:指导监督夜间经济聚集区、街区(夜市)严格遵守油气管道相关管理规定。
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策划推出体育活动,满足市民及游客休闲娱乐多样化需求。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负责统筹全区夜间经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夜间经济商业业态进行规划引导,促进业态协调发展。负责提升夜间经济特色街区、景区、酒店、旅游度假区等重点场所的免费WIFI覆盖率。
区财政局:负责根据预算单位申请,结合我区财力,对夜间经济聚集区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夜间经济聚集区、街区(夜市)公共基础设施配建,市政基础设施完善。
区城管局:负责夜间经济聚集区、街区(夜市)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指导和监督,依法依规查处区域外外摆经营行为。
区交通运输局:优化夜间经济街区附近公共交通线路设置,推动公交旅游服务专线与夜间旅游景区之间的交通对接。
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推进夜间经济旅游、文化与商业产业融合发展,开发夜间文旅融合项目,推出夜间旅游产品。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督促夜间经济聚集区、街区(夜市)开展防疫卫生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区域内进口海鲜产品及相关人员的检测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对全区夜间经济聚集区、街区(夜市)提供应急管理指导,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监督。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夜间经济聚集区、街区(夜市)餐饮类经营业户的食品安全,以及聚集区内游乐设备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对进口海鲜产品的监督管理力度。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建立审批绿色通道,联合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降低夜间经济经营主体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
区公安分局:负责夜间经济聚集区、街区(夜市)及周边社会治安工作,负责指导做好大型活动、夜间经济活动秩序维护,严格活动安全许可,督导主办单位落实安保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夜间消费环境。
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负责对城市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排放的油烟是否超过排放标准作出技术认定,并将认定结果移送区城市管理局,引导创建生态环保聚集区。
区交警大队:负责提升夜生活聚集区、街区(夜市)及周边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做好周边道路机动车疏导和规范停放管理工作。负责对夜市设置特别是占用道路或临近主干道的设置提出意见。
三、规范有序发展
根据《济南市推动夜间经济规范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我区夜间经济聚集区建设管理工作作出以下要求。
(一)有序设置。夜间经济聚集区、街区(夜市)实施前,由聚集区建设运营单位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报建设运营方案,需得到所在街道办事处批准。经批准的夜间经济聚集区、街区(夜市),由各街道办事处确定经营范围、时段和四至区域,并向社会公示。
(二)集体研究。夜间经济聚集区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经所在街道办事处同意后,向区发展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夜间经济聚集区建设申请,填写《夜间经济聚集区建设申请表》(附件2),并附规划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街道申请后,向组长、副组长汇报,并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各部门根据职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会议同意后,方可施行。
(三)规范经营。历城区夜间经济聚集区建设工作应遵守《济南市推动夜间经济规范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各夜间经济聚集区应明确运营管理主体,严格执行定时定点规范经营的有关规定,在经营过程中接受各部门规范监督。
(四)加强管理。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夜间经济聚集区、街区(夜市)管理建设总体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派出机构)落实对聚集区内市场秩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监督管理。强化聚集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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