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历城区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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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历城区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历城政发〔2019〕4号
各街道办事处,唐王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历城区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历城区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
为集中财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中央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鲁办发〔2018〕29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区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济历城办字〔2018〕4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优化财政支农政策设计,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创新涉农资金分配机制,立足区域规划,探索建立覆盖各类涉农资金的“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整体效益和规模效益。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区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现资金统筹整合和工作推进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职能部门推进工作方式变革,主动把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来谋划和推进,以涉农工作和项目的整合保证资金的整合。
——坚持规划引领。要紧紧围绕《历城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我区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项目)、主导产业,以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和集中投入,不同年度之间可以统筹安排重点任务和实施区域,实现每年“规划一片、建设一片、建成一片”。
——坚持源头整合。聚焦乡村振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设立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明确支持方向、建设标准、考核机制和奖惩措施,引导和带动我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开展。
——坚持上下联动。遵循自上而下推动统筹整合原则,参照市级做法加大我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把市级切块下达的涉农资金与我区本级资金统筹安排、捆绑使用,集中实施符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多行业融合、集中连片治理的重点项目。
——坚持结果评价。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涉农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和绩效结果评价,并根据监督评价结果加大问责追责力度。
三、年度目标任务
通过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聚合各级资金和力量,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推进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大扶贫工作格局更加稳固。建成一整套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广大农村与城市同步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推动乡村振兴,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四、2019年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全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3741.09万元,其中,上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10017.82万元,区本级安排资金3723.27万元。约束性任务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90.1万元,齐鲁样板村和美丽示范村建设资金2400万元,区级自主统筹安排乡村振兴资金9950.99万元。
五、整合资金项目建设任务
具体资金安排和主要建设内容如下(具体明细表附后):
(一)专项扶贫项目。建设项目6个,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390.1万元。(其中,上级整合专项资金安排215.1万元,区级安排1175万元)。
1.建档立卡费100万元;
2.金融扶贫区级配套资金200万元;
3.区级特困家庭救助60万元;
4.区级贫困户人居环境提升800万元;
5.区级孝善扶贫补贴资金15万元;
6.特惠保险、雨露计划及其他扶贫项目215.1万元。
(二)乡村振兴项目,共安排资金12350.99万元。
产业振兴,规划建设项目6个,安排资金5540.24万元;
生态振兴,规划建设项目13个,安排资金5632.75万元;
文化振兴,规划建设项目1个,安排资金120万元;
人才振兴,规划建设项目1个,安排资金200万元;
组织振兴,规划建设项目1个,安排资金858万元。
六、责任分工
1.区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负责梳理归集列入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制定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持方向,确保整合后各项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负责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编制、有关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
2.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区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具体主管项目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的绩效评级标准制定、数据填报等工作。
3.区扶贫办负责牵头制定、完善脱贫攻坚专项规划和项目库建设;负责年度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衔接工作;负责扶贫攻坚项目资金需求清单梳理汇总,牵头组织开展扶贫项目验收,并进行绩效评价。
4.区审计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审计监督,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5.区监察委。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行政监察工作,依法查处项目整合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等问题。
6.各街道办事处,唐王镇政府。负责涉农资金项目具体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辖区的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各街镇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大局,紧密配合、全力支持、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整合方案确定的资金投向计划及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落实资金,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各街镇各部门对整合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和监管负首要责任,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任意安排项目、应整合而不按规定整合或拒不整合、造成资金分散使用的单位,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使用管理出现问题的,要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制度,一经查实,限期整改,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的终身责任,既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也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及其相关领导进行问责,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健全完善制度,确保精准发力。按照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的要求,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为涉农资金整合提供制度保障。要严格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项目法人负责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整合项目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实效性。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资金落实、项目进度等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确保整合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三)强化资金监管,提高整合实效。各街镇各部门要扎实开展扶贫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财政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整合资金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对口负责监督本行业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整合的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对资金整合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区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汇报研究解决。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跟踪问效,确保涉农项目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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