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唐王镇、西营镇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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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唐王镇、西营镇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
济历城政字〔2019〕12号
各街道办事处,唐王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济南市历城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字〔2019〕123号),确定我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撤销唐王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唐王街道,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唐王镇政府驻地。
二、撤销西营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西营街道,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西营镇政府驻地。
请唐王、西营两镇人民政府根据通知精神,做好刻章和挂牌事宜,并将原镇政府所属部门公章统一收缴、备案,上交到区档案局封存。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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