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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调整撤销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通知
11370112004203737J-A/2023-6530091
行政区划与地名
济历城政字〔2023〕84号
区政府办公室
2023-12-29
2023-12-29
有效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调整撤销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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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调整撤销部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通知
济历城政字〔2023〕8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撤销以下相关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

1.撤销洪家楼街道洪家楼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入洪楼广场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调整后,洪楼广场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东至二环东路西侧,西至学府路西端,南至花园路,北至洪楼北路与七里堡西路交叉口,辖区面积0.45平方公里,共计居民3197户、6596人。

2.撤销全福街道北全福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入航运路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航运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原管辖的酒精厂宿舍300户划归清河新居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调整后,航运路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东至北园大街47号厂房东墙,西至汽车城宿舍西墙、明月风荷小区西墙,南至北园大街,北至明福苑小区北墙,辖区面积0.4平方公里,共计居民4868户、10146人。清河新居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东至燃料五公司东墙,西至酒精厂宿舍西墙,南至北园大街,北至滨河南路,辖区面积0.16平方公里,共计居民3171户、5202人。

调整撤销后,全区将有社区居民委员会 110 处。其中,山大路街道9处、洪家楼街道7处、东风街道17处、全福街道15处、华山街道10处、鲍山街道11处、王舍人街道12处、唐冶街道20处、港沟街道7处、郭店街道2处。洪家楼、全福街道要做好政策解释及社区设立后续工作,确保社区工作平稳运行。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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