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朱静静等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字号:
大 中 小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朱静静等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济历城政任〔2024〕8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区委《关于朱静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济历城任〔2024〕47号),区政府决定,任命:
朱静静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国伟同志任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翟丽峰同志任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雯同志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曹恩君同志任区公用事业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毅同志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谢 峰同志任区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晓斌同志任华山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傅聿栋同志任华山街道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胡淼淼同志任王舍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列李玲同志之前);
王廷智同志任港沟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柴友亮同志任唐王街道平安法治和信访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