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产权无法办证的商品房业主上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东都国际为济南信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于2017年左右济南信豪将部分房产转让给济南锦兴置业公司。济南锦兴置业公司在取得房产之后将转让后的不动产于2017年6月25日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进行了抵押,其中包含商铺15套、办公楼35套及公寓288套,共计338套。本项目抵押的338套不动产均已办理独立产权证书(产权人为济南锦兴置业公司)。抵押物均是二手商业地产,不涉及住宅消费者。
2017年,济南锦兴置业公司在没有取得抵押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以远低于同期市场售价的价格,对购房人进行了转让,并且济南锦兴置业公司承诺购房人,只支付部分款项就可以出租使用,所有购房人在购房时对于济南锦兴置业公司存在抵押的事实均已知悉。在抵押期间济南锦兴置业无法偿还抵押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下称“福建信达”)债务,2017年6月19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收购了济南锦兴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历城区东都国际广场338套房产的债权,2023年11月,福建信达将上述债权转让给济南鲁兴投资合伙公司,债权转让事实已经福州中院(2023)闽01执37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确定,将上述执行案件债权、债务转让给济南鲁兴投资合伙企业。
因目前该项目情况较复杂,权利人也未明确,现暂时无法为购房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说明。
济南市历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