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尽快完善村庄规划管理通则管理细则助力项目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9月,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济南市村庄规划管理通则(试行)》(以下简称《通则》,济自然规划发〔2024〕112 号),文件从建设管控、规划审批等方面对暂未编制村庄规划地区的乡村建设活动进行了规范管理,通则可作为乡村地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依据。
收到文件后按照区领导批示,我区由区城乡融合发展中心牵头,会同区规划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对村庄规划管理通则实施细则等具体事宜进行了研究解读,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进行了梳理分工。会后我局将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相关审批流程进行了梳理并形成书面意见反馈至区城乡融合发展中心。
截止目前,我局收到鲍山街道简家屯村乡村振兴综合产业基地和民生保障基地项目申请按照通则管理进行审查的函,未收到政协提案(编号:104426号)提到的荷花路街道王家闸、朱家庄申请按照通则管理进行审查的通知及相关资料。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配合区城乡融合发展中心对符合《通则》情形的乡村产业项目进行全面指导和全方位服务,及时研究、解决乡村产业项目适用情形、产业发展等问题,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最后,感谢您对村庄规划管理通则实施细则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济南市历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