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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采取有效措施 严把机动车尾气检测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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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2023-07-03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采取有效措施 严把机动车尾气检测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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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环检机构的日常监管,推动机动车环检机构规范运行,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机动车环检数据造假检查力度,杜绝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

一是每月对辖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现场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重点检查是否采用作弊软件、硬件模拟检测数据或干扰检测过程,用“代车”方式给排放不合格车辆出具合格检验报告,在采样管非法加装过滤装置,影响检测结果,篡改检测系统标准气体浓度使设备强行通过自检,篡改柴油车发动机额度功率等关键信息,OBD检验不合格仍出具合格报告,检测过程有明显的可见烟仍出具合格检测报告,违法变更检测方法,不按规定检测方法检测,伪造机动车I/M维修合格证,对双排气管车辆只检测单排气管排放,因设备故障导致的油温、转速等过程数据确实或异常。发现违规操作,出具虚假报告,联合执法大队依法处罚。

 

二是保证远程审核数据数量。远程审核数据不少于100条,初检超标车辆、外埠注册车辆以及注册登记五年以上的车辆检测数据核查率不低于85%。进一步提高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监管水平,保障机动车检测质量,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减少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严厉打击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行为。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设立专人、专设备负责远程监管工作,人员经过培训后上岗,上岗后对辖区内13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及检测车辆线上逐项实施检查,机动车排放检验远程监管记录每月不少于100条,重点加大对老旧车、出租车、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检查力度。通过调阅实时视频监控和环检过程数据,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环检机构立即整改,做到线上严格把控。

三是深入推进I/M制度落实。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管好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与维修企业,规范定期排放检验及超标排放治理维修,实现检测与维修的闭环管理。经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检验排放超标的在用机动车,应当到有相应资质的机动车排放维修治理站(M站)维修。超标排放的在用车辆,应于10个工作日内维修、复检,维修必须到机动车排放治理站(M站)按照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维修,维修竣工后,M站出具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竣工后,到机动车排放检测出超标的检测机构进行复审,不能到其他检测机构复审。

 

四是开展生态环境、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季度检查。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标准规范,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检验机构排放检验进行检查,随机抽取检测线,对系统各项监控功能及人员检测操作进行检查,对检验机构上传的检验数据进行核对。公安部门对检验机构安全技术检验进行检查,核查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执行、检验行为规范情况,改进便民服务措施,提升检验效能。市场监管部门对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联合检查,检查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各个环节,促进检测机构检测能力不断提升。

下一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将继续加强机动车环检数据造假检查力度,有效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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