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历城区王舍人街道田园新城五村村民房产证办理事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田园新城一期安置房房产证办理问题已经济南市解决城市建设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小组审议通过,土地保留划拨使用,工程质量已通过监督核验。当前需完成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与人防异地建设费的核算工作,待相关费用缴纳完毕后,即可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经核实,田园新城一期安置房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已分别于2010年、2015年12月、2017年11月按标准分批次全部缴纳。当前尚有人防异地建设费待补缴,需向济南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防办)申请核算该笔费用的应缴金额,并依据核定金额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为加快田园新城一期安置房房产证办理进程,街道已函请济南城市建设集团尽快落实上述费用的补缴事宜,以回应该项目安置居民的热切期盼,保障回迁安置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截至目前,济南城市建设集团尚无反馈。
街道将持续与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沟通协调,全力推进问题解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王舍人街道办事处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