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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存量建设用地审批

作者:

日期:08-05-12

出处:

一、审批事项: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存量建设用地审批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六十、六十一条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条。

三、申请材料:

1、用地申请(原件1份);

2、立项计划(验原件,复印件1份);

3、规划定点意见(验原件,复印件1份);

4、规划范围图纸(验原件,复印件1份);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验原件,复印件1份);

6、村委证明;

7、乡镇意见;

8、拟订意见;

9、上报审批。

四、办事程序:

1、受理申请;

2、现场勘察;

3、拟订意见

4、张榜公布

5、上报政府批准;

五、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材料齐全后)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无

办理机构: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

    联系电话:88115227   经办人:刘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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