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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存量建设用地审批
作者:
日期:08-05-12
出处:
一、审批事项: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存量建设用地审批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六十、六十一条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条。
三、申请材料:
1、用地申请(原件1份);
2、立项计划(验原件,复印件1份);
3、规划定点意见(验原件,复印件1份);
4、规划范围图纸(验原件,复印件1份);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验原件,复印件1份);
6、村委证明;
7、乡镇意见;
8、拟订意见;
9、上报审批。
四、办事程序:
1、受理申请;
2、现场勘察;
3、拟订意见
4、张榜公布
5、上报政府批准;
五、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材料齐全后)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无
办理机构: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
联系电话:88115227 经办人:刘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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