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走进历城 | 今日历城 | 办事指南 | 政务公开 | 投资历城 | 游在历城

首页 >> 百件实事网上办 >> 办事指南 >> 正文

集体土地登记

作者:

日期:08-05-12

出处:

一、审批事项:集体土地登记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三条

3、《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条

4、《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第二条。

三、申请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来源证明材料;

3、单位设立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4、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合法产权证明;

5、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四、办事程序:

1、土地登记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所在乡镇土管所提出申请。

2、地籍调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乡镇土管所进行现场地籍调查,完善基础资料,经初审合格后,报区政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3、权属审核:对初审合格上报的资料、复审、审核。

4、注册登记、颁发证书。区局审批注册,颁发证书。

5、领取证书。申请人到所在乡镇土管所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

六、办结时限:按季度审批。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依据鲁土籍[1995]11号文件收费。

办理机构: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

    联系电话:88115227   经办人:侯宗亭


下一篇:

上一篇: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关于本网 | 网站地图| 网络维护|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济南市历城区政府信息中心 技术信箱:lcxxzx@licheng.gov.cn 电话:0531-88023751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北路47号 邮政编码:250100 鲁ICP备050497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