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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

作者:区财政局

日期:08-07-21

出处:历城报

  为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区财政局认真抓好“三落实”,切实做好全区农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重点抓好优抚医疗保障工作,确保优抚对象与人民群众一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是紧密结合优抚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好一系列财政保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有效解决优抚对象的就医难问题。对农村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解决。
  三是突出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措施,把涉及优抚对象切身利益的医疗保障范围、补助标准、补助程序等内容作为重点,确保优抚医疗待遇真正地落实到优抚对象身上。
  为提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待遇,推出在定点医院就医还可享受“四优先、八免费、两减免”的待遇。即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免收其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门诊出诊费、专家挂号费、急诊挂号费、急诊观察床位费和病房空调费、暖气费;检查治疗项目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20%,药品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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