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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粮食局

作者:

日期:08-05-08

出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全区粮食应急预警体系,制定粮食应急预案。
(三)负责地方储备粮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国家储备粮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储备粮油的收购、储存、调运和处理陈化粮工作。
(四)指导全区粮油供应管理工作,保障全区城镇居民、军队粮油和灾区、水库移民、贫困地区所需粮食的供应。
(五)组织、指导全区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负责粮食余缺和品种调剂,平抑粮油市场价格;协调、指导产销区之间粮油的购销和调拨,建立粮食购销关系。
(六)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管理,监督检查粮食经营企业、单位和个人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
(七)组织、协调粮食系统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油质量、计量标准;监督实施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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