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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舍人镇——实施机制创新 推进民主管理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刘丽萍 时间:2010-02-09

  王舍人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重点,努力推动村民自治健康发展,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健全领导机制。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坚持“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由组织、民政、司法部门牵头,纪检、监察、农业、经管等部门参加的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并结合本镇实际,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统一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村务公开的程序、内容、时间、形式和奖惩措施,实行了机关干部包村“一岗双责”和村级党员、干部包户制度。坚持工作到村,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抓试点、抓典型、抓推广。近年来,全镇先后10余次组织不同范围和形式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交流学习会,组织500余人次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和交流经验,不断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收到明显成效。
  教育机制。一是注重宣传教育内容。着重学习与群众生产生活和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土地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信访条例》、《计划生育条例》及农村税费改革相关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辅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内容。二是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先后7次组织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每年由镇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等部门按照分工完成对村干部和党员的普法考试,定期印发普法问卷,组织村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信息员的学法用法测试,提高了农村党员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坚持送法到家。“四五”普法以来,先后投资5万余元购入各类法律法规教材4万余册,发放到农户手中。坚持“讲案学法”宣讲团入村、入企、入单位,通过法律赶集、法律下乡,组织农村干部群众参加公判大会,制作“严打整治”成果展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法律法规。截止目前,全镇已印发明白纸、公开信等30余万份,出动宣传车560余车次,录制宣传录音磁带320余盘,每村都喷涂永久性标语、牌60余幅,做到了让群众抬头见法、自觉学法、严格守法。三是转化教育成果。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普法宣传教育,农村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增强。
  “双向监督”机制。坚持民主监督,其主体是广大村民,主要是通过公开栏定期张榜、村民大会发放公开信等方式公开村务和财务,充分发挥村民小组、村民理财小组和民主议事会的作用,加强对村级事务的监督。在财务公开方面,建立健全了公开质询整改制度:每月28日为民主理财日,理财小组进行财务审核后,报镇经管站审查认可,于次月8号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和查询,对反映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结果再次向群众公开。在村务公开方面,严格执行民主议事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议事会。建立了村书记、主任与两委成员定期恳谈会制度,定期沟通思想,加强班子内部监督,同时积极开展两委干部“走百户、访千人”活动,增强村级工作透明度。该镇沙三村还建立了干群联系接访日,每月28日由村书记、村主任接待群众来访,至今已坚持了六年。政府监督并重。该镇成立了以分管书记为组长,审计、经管、纪委、民政、财政、司法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村务公开监督组,定期不定期对各村“两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今年有经管部门牵头,组织纪委、审计、民政等多个部门,先后历时三月对全镇38个村的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事项进行了拉网式的全面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落实。
  强化保障机制。一是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把“四民主、两公开”作为重要内容,制定了《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66条标准。对全镇村级组织进行了整顿,先后对267名村干部进行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集中教育培训,目前38个村全部达到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二是强化预警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镇、村两级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和预警调处机制,实行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持证上岗率达100%。坚持定期排查各种矛盾纠纷制度,建立了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对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突发事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原则,及时做好调处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近两年来,该镇矛盾纠纷率连年下降,信访案件发案率下降了12%,信访秩序日趋规范。三是深化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实行了农村法律顾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制度,为80%的村建立了便民法律服务卡、法律咨询热线,引导、帮助农村干部群众实行契约化、合同化管理,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和调整农村各种经济社会关系,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公平竞争、诚实信用、依法维权。同时结合“三级联创”活动,建立农村文明一条街和普法一条街。全镇设立普法教育宣传展牌200余块,曲家、沙三、陈西等10余个村建成了高标准普法宣传街,成为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
  依托机制创新,该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扎实开展,连年被评为区“村民自治工作先进乡镇”、连续十年保持了“省级文明镇”荣誉称号,先后被评为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乡镇”、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村民自治模范乡镇”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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