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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旅游区评定


来源: 作者: 时间:2009-06-27

  一、审批事项:A级旅游区评定
  二、审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和评定》(GB/17775—2003)及国家旅游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景观质量评分细则》、《游客意见评分细则》,对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不同类型的旅游区(点),包括以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区(点),进行质量等级评定。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旅游区(点)。国家旅游局负责全国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并具体负责评定AAAAA、AAAA级旅游区(点);省旅游局具体负责评定AAA级旅游区(点);市旅游局具体负责评定AA、A级旅游区(点)。
  三、申请材料:
  
1、申请评定报告;
  2、申报单位的规划;
  3、申报单位的宣传材料;
  4、申报单位的年度统计报表;
  5、申报单位的宣传照片册;
  6、申报单位的网址或电子邮箱等。
  四、办事程序:
  
1、 旅游区(点)提交申请报告;
  2、 所在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评定;
  3、 报市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办结时限:自收到有关规定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待整改达标后,上报或审批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办事机构:历城区旅游局行业管理科
  八、咨询电话: 88115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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