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事项:A级旅游区评定 二、审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和评定》(GB/17775—2003)及国家旅游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景观质量评分细则》、《游客意见评分细则》,对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不同类型的旅游区(点),包括以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区(点),进行质量等级评定。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旅游区(点)。国家旅游局负责全国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并具体负责评定AAAAA、AAAA级旅游区(点);省旅游局具体负责评定AAA级旅游区(点);市旅游局具体负责评定AA、A级旅游区(点)。 三、申请材料: 1、申请评定报告; 2、申报单位的规划; 3、申报单位的宣传材料; 4、申报单位的年度统计报表; 5、申报单位的宣传照片册; 6、申报单位的网址或电子邮箱等。 四、办事程序: 1、 旅游区(点)提交申请报告; 2、 所在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评定; 3、 报市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办结时限:自收到有关规定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待整改达标后,上报或审批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办事机构:历城区旅游局行业管理科 八、咨询电话: 88115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