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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动态】总投资6575亿元,706个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建设——扩大有效投资 夯实经济硬支撑
8月31日上午9时45分,2024年秋季全省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上,随着一声开工号令,总投资6575亿元的706个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建设。投资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项目是投资的重要抓手。山东聚力扩大有效投资,连续多年举办重大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集中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全力以赴促落地,持续不断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蓄力赋能。“这次集中开工的项目涉及产业升级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民生保障、平台融合建设等方面,10亿元以上项目达201个。”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总体来看,项目质量高、即期拉动作用强,能够对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形成良好支撑。民间投资是推动经济发展、稳定整体投资、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完善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和促进投资落地机制。山东持续强化政策供给,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加强民间投资项目要素供应,积极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今年上半年,我省民间投资增长8.2%,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61.6%,拉动全部投资增长4.9个百分点,对稳住我省投资大局发挥了关键作用。从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高端聚合物新材料项目,到鲁普耐特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先进功能绳网智造应用产业园项目;从振兴化学高端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到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输注耗材智能化生产项目……值得关注的是,这次集中开工的项目中,民营企业投资项目有430个,总投资达3537亿元,投资额度超过一半。总投资32亿元的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输注耗材智能化生产项目,主要生产高端输注产品,达产后将每年生产各类产品20亿件、产值26亿元。“这个项目是我们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成果,可实现从研发设计到加工生产、灭菌储运、追溯服务的全流程、全环节、数字化、智能化管理,企业生产效率将提高33.8%,对威高集团冲击千亿级企业、推动威海医疗器械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威海市委书记闫剑波说。稳投资,必须继续把握好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投资,促进高质量投资。何谓高质量投资?它是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投资,是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投资,是统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惠民生、防风险的投资。当天,坐落于青岛海洋高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园的修正(中国)海洋生物医药大健康科技产业基地项目首开破土动工。项目主要建设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购置国内一流的智能化数字化生产线,设置前处理、提取、制剂等生物医药生产基地,后续将建设海洋研发中心、生产基地和修正华东区域总部等,全面打造集研发、生产、销售、贸易于一体的海洋生物医药全产业链条。向海问药,打造“蓝色药库”。“当前,西海岸新区正依托海洋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生物医药倍增计划,新布局启动建设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专业园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唐晓城表示,修正(中国)海洋生物医药大健康科技产业基地项目的引进,将以海洋生物医药和中药现代化“双轮驱动”助推西海岸新区及青岛市生物医药产业实现新增长,同时拉动上下游企业进驻,弥补本地在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领域短板。投资的科技成色更高,高质量发展的根基才能更实。今年前7个月,我省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43.9%,其中,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信息化学品制造业投资均实现一倍以上增长。重大水利工程是水利基础设施体系的关键,对保障国家水安全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这次重大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还在京杭运河济宁至东平段航道“三改二”(柳长河段)工程与东平湖老湖区洪水相机南排工程项目,首次设置了重大水利工程分会场。东平湖是黄河流域唯一重要蓄滞洪区,承担着分滞黄河洪水和调蓄大汶河来水的双重任务,是山东乃至整个黄河流域的防汛重点。同时,也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和京杭大运河复航的重要枢纽,兼具水资源优化配置、内河航运关键节点作用。“但长期以来受制于北排能力不足、南排不畅,湖区金山坝以西尚有2.93万名群众长期受洪水威胁,是我省防汛工作的心腹之患。”省水利厅厅长黄红光介绍。为彻底解决这一历史难题,省委、省政府决策实施东平湖蓄滞洪区安全建设,今天开工的京杭运河济宁至东平段航道“三改二”(柳长河段)工程与东平湖老湖区洪水相机南排工程项目,总投资19.85亿元,计划今年底完成水下工程建设,明年汛前发挥效益。“工程建成后,老湖区洪水相机南排能力将由210立方米每秒提高到450立方米每秒,新湖区启用概率将由不足10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京杭运河山东段黄河以南将全线达到二级航道通航条件,显著提升东平湖调蓄黄河洪水、大汶河来水能力,提高京杭运河山东段黄河以南通航能力,充分发挥防洪、供水、航运综合效益,更好保障民生福祉。”黄红光说。铆足干劲,奋勇争先。当前距离岁末还有4个月时间,必须进一步拉满“进度条”,掀起抓项目促发展的热潮,扎实抓好三季度经济运行,奋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招引力度,强化全要素保障、全周期服务,全力推动项目快建、快投、快达效,以高质量项目支撑高质量发展。”临沂市委书记任刚表示。(记者 刘兵 李子路 方垒)
【投资动态】有效投资加力,带动经济持续向好
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也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今年上半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9%,延续了平稳增势。我省通过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投资在稳定经济基本盘方面的关键性作用持续释放。6月的最后一天,胶州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工程的核心数据中心顺利建成交付。“华为云山东节点数据中心和浪潮云数据中心有望于今年9月正式投入运营。”项目投资方青岛上合临空控股集团相关负责人高亮介绍。胶州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是今年的省重大实施类项目之一,建成后将为上合经贸综服平台等高能级平台搭建提供算力支撑。预计全部达产后,产业园年产值将超30亿元,利税1.5亿元。在济南高新区,同为省重大实施类项目的济南市儿童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已全面启动建设。项目总投资27.3亿元,计划设置床位1000张,建成后连同已竣工使用的济南高新区人民医院等,共同形成高新区医疗服务新版图。“今年以来,我们在投资方面持续加力,目前全区在建项目434个,总投资3454亿元,其中上半年新开工纳统项目64个,总投资330亿元。”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副部长王起棣介绍。他同时透露,今年下半年,高新区还将开工建设山东开放大学全民终身学习中心、汇通金融大厦等项目。其中,汇通金融大厦项目总投资11.52亿元,作为济南汉峪金谷片区又一超高层建筑,将打造多元化的商业综合体,助力城市经济发展。一个个项目落地,对全省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拉动和承载作用。今年以来,我省以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为抓手,立足重点项目储备谋划,聚焦重大产业项目招引,以优质项目带动有效投资增长。上半年,全省计划总投资亿元及以上项目13894个,同比增长0.8%;亿元及以上项目完成投资增长10.2%,增速高于全部投资5.3个百分点,拉动全部投资增长6.9个百分点。10亿元及以上项目2649个,增长3.1%;完成投资增长10.5%,拉动全部投资增长3.7个百分点。民间投资方面,上半年活力显著提升。在龙口市南山工业园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高性能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近年来,我国锦纶市场规模稳健增长,需求端表现强劲。“项目预计明年三四月份竣工投产,届时生产出的高性能差别化锦纶长丝产品,将成为公司新材料业务的第二个重头产品。不仅有助于满足锦纶纤维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又能助力企业把握锦纶纤维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提升盈利能力。”南山智尚锦纶项目负责人戎智宗介绍。我省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强化民间投资项目政策保障和要素供应,上半年全省民间投资增长8.2%,高于全部投资增速3.3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61.6%,拉动全部投资增长4.9个百分点。上半年,全省制造业投资增长14.5%,表现亮眼。其中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41.3%,占制造业投资的比重为29.0%,同比提升5.5个百分点。分领域看,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89.3%、43.4%、69.8%。“我们要尤其重视制造业投资的表现,尤其是科技创新方面的投入。制造业是经济发展的发动机,直接创造财富,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上半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9%,好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制造业投资增长较快,说明我省经济发展后劲很足,为未来的经济发展打下良好基础。”省宏观经济研究院战略规划研究所所长刘德军说。工业技改投资方面,同样表现出稳健增势。我省充分发挥技改专项资金作用,扩大设备更新改造支持范围,鼓励企业通过多种资金融通方式进行技术改造提升。上半年,全省工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9.1%,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20.8%,对全部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37.3%。展望下半年,刘德军认为,我省投资领域或将有更好的表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部署,部分此前持观望态度的投资者将明确投资方向,进一步作出投资决策。”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下半年我省还将继续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实施15000个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确保前三季度完成投资2.2万亿元。加快3827个年度拟投产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三季度再投产1000个、新贡献产值1400亿元以上。(记者 陈晓婉 参与采写记者 王健 白晓 从春龙)
【转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作出部署——推动有效投资持续扩大
投资是稳增长、促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围绕扩大有效投资,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多部门近期在大规模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等方面作出部署。分析人士认为,随着新举措加快落地见效,相关领域投资有望保持较快增长,推动有效投资持续扩大。今年以来投资保持平稳增长今年以来投资形势如何?四组数据传递出积极信号——看制造业投资,1—4月份,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9.7%,增速比全部投资高5.5个百分点;对全部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为54.8%,比1—3月份提高2.5个百分点。看基础设施投资,1—4月份,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6%,增速比全部投资高1.8个百分点,拉动全部投资增长1.3个百分点。看高技术产业投资,1—4月份,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1.1%,增速比全部投资高6.9个百分点。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同比增长14.5%,增速比1—3月份加快1.8个百分点。其中,电子商务服务业投资增长27.6%,信息服务业投资增长19.9%,科技与成果转化服务业投资增长16.5%。看重大项目投资,1—4月份,计划总投资亿元及以上项目投资同比增长10%,增速比全部投资高5.8个百分点,拉动全部投资增长5.3个百分点。其中,计划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项目投资增长10.1%,增速比全部投资高5.9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刘爱华表示,总体上看,在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相关政策带动下,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保持了平稳增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新举措正加快落地,大规模设备更新是其中之一。从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到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再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5月24日对外发布《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到2027年,引导推动全国文化和旅游领域更新一批设施设备,保持相关投资规模持续稳定增长……大规模设备更新相关政策举措相继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表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出台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制定落实相关行动方案和政策举措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加大中央投资对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设立5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设备更新需求持续释放。各地也在加快出台政策措施。5月28日,安徽省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5月14日,浙江省发布推进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到2027年,全省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刘爱华分析,在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带动下,1—4月份,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同比增长17.2%,快于全部投资13个百分点,拉动全部投资增长2.2个百分点。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去年中国增发1万亿元国债,专项用于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目前进展如何?李超介绍,相关资金已于今年2月前全部下达各地方。增发国债项目进展总体顺利,各地正在抓紧推动项目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在已落地的1.5万个项目中,已开工建设约1.1万个,开工率超过70%,特别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总体进展较快。“国家发展改革委从资金下达、项目推进和过程监督等全链条做出了一系列安排,确保增发国债项目既能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也能发挥在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就业增收、改善居住生活条件等方面的作用。”李超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从今年开始拟连续几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李超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第一批项目下达准备,梳理出一批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要求、可立即下达投资的重大项目,待国债资金到位后即可加快建设。“下阶段,要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加快专项债发行使用进度,持续有力推进‘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国家统计局投资司首席统计师罗毅飞说,同时,落实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持续释放消费和投资潜力;积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运用先进技术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有效投资持续扩大,促进投资高质量发展。(记者 邱海峰)
(转载)【政策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20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20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2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有效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合理增长的决策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用市场办法、改革举措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充分发挥民间投资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引导市场预期中的重要作用,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一、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一)持续拓宽民间投资行业领域。严格执行国家最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形式非法设置民间投资进入壁垒。对照落实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现代设施农业等领域中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细分行业目录,完善支持政策,引导民间投资落地生根。(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市人民政府落实,分工中不再列出)(二)全面梳理吸引民间资本项目清单。重点梳理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在确保项目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投资调控、产业政策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从中选取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投资收益水平较好、适合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形成拟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清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三)搭建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动态发布项目推介、支持政策等信息,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四)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开放力度,除国家明确的条件要求外不提高门槛。加大能源类项目向民间资本推介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已确定的交通、水利、能源项目加快推进,在招投标中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五)鼓励制造业民间投资项目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民营企业立足山东省产业规模优势、配套优势和部分领域先发优势,积极加大先进制造业投资,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推进“万项技改、万企转型”,深入推进节能减排,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对符合条件的省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通过贷款贴息、股权投资、设备购置补贴等方式给予支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六)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建设。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省级以上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混改方式参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服务山东关键共性技术开发。积极采用“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多种新型模式,推动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支持民营企业承担重大科技战略任务和科技示范工程。继续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七)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引导民间资本到农村发展种苗繁育,加强畜禽种质资源保存与利用、育种创新、良种繁育等能力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参与建后管护工作,夯实粮食安全基础。依托特色农业农村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等乡村富民产业。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和美乡村等建设,引导并撬动民间资本投入。(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八)鼓励民营企业扩大可再生能源领域投资。支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参与开发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项目,加大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开发利用。支持民营企业与海上风电牵头开发企业合作,组建“1+N”投资联合体,共同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二、鼓励民间投资以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九)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做好民营基础设施REITs项目储备,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鼓励拿出优质项目参与试点。在推荐申报基础设施REITs项目时,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增强民营企业参与信心。统筹省级预算内投资资金,对在山东省成功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原始权益人,给予其新投资的项目10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补助,指导各地推出相关激励措施,提升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积极性。(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十)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通过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人和专业运营管理等方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督促指导产权交易机构严格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收费标准,健全完善全周期服务保障机制,确保政策红利惠及各类市场主体。对民间资本等社会资本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非居住存量闲置房屋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等投资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按规定享受土地、财税、金融、价格等支持政策,充分挖掘资产价值。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积极支持申报国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十一)通过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等方式吸引民间投资。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城市老旧资源。对新建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地上、地下空间,支持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对现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支持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进行立体开发。鼓励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地铁上盖物业、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综合开发,拓宽收益来源,提高资产综合利用价值。(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十二)鼓励民营企业盘活自身存量资产。支持民营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等方式盘活自身资产,对产权清晰但项目前期工作手续不齐全的项目,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引导民营企业将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符合政策鼓励方向的项目建设。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对于经批准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互联网+”、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生产性服务业等新业态的,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为期5年的过渡期政策。(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三、强化民间投资项目政策保障(十三)优化民间投资项目管理。建立省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优质民间投资项目积极纳入,加强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土地、能耗等要素统筹保障。加快民间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手续办理,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优化压缩审批流程,对民间投资项目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十四)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在安排各类政府性投资资金时,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积极利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建设。进一步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引导作用,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于省内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项目,引导基金在收回实缴出资后,省级引导基金可将全部收益让渡给基金管理机构和其他出资人,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十五)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完善重大项目银企对接工作机制,强化民间投资投贷联动,通过组织开展政银企现场对接会、定期推荐省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清单、山东省银企对接服务平台线上推介等方式,共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与资金安排等信息,推动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积极采用续贷、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对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予以支持。指导银行机构规范贷款审批各项工作,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保持一致。鼓励银行机构合理让利,引导银行机构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民营企业贷款利率水平和融资相关费用支出。按季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情况开展评估。(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十六)强化对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支持。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搭建“财政+担保+信用+银行”合作平台,帮助中小企业以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出质,向银行机构借贷。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继续给予降费奖补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融资担保业务在降费奖补资金分配上给予政策支持。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发适合建筑业等行业特点的信贷产品,支持银行机构将信用良好民营企业的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建筑材料、工程设备、企业自建工程等纳入贷款增信范围。(牵头单位: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十七)降低民间投资招投标负担。降低民间投资招投标交易成本。全面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对信用评价结果良好的投标企业适当减免投标保证金。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和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鼓励招标人针对行业领域信用记录良好或者山东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诚信守法的投标人,给予减免投标保证金的优惠待遇。(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十八)优化用地用海保障服务。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在确保土地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推进工业用地带条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租赁),各地可将产业类型、生产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准入要求纳入供地条件。做好民间投资项目用海服务,指导民营企业落实节约集约用海要求,合理确定用海方式和方案布局,全力推进项目海域使用手续办理,保障项目合理用海需求。(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四、完善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环境(十九)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动落实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严格执行有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加强政策应用辅导,帮助相关市场主体用足用好税费优惠,推动政策效应充分释放,进一步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助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二十)强化国企民企对接合作。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与民营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投资新的重点领域项目。在保证国有权益安全前提下,鼓励省属企业商业性投资项目积极引入民间资本等各类投资机构参与。(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二十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在鼓励和吸引民间投资项目落地的过程中,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履行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稳妥化解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依托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各级政府部门守信践诺情况,将政府拖欠账款且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平台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十二)全面深化投资“放管服”改革。细化落实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奖惩机制。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动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协同监管,提高民间投资项目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定期梳理适用于民间投资项目的投资支持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二十三)引导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鼓励民营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加强投资项目管理,避免盲目扩大投资、增加运营风险。引导民营企业量力而行,自觉强化信用管理,合理控制债务融资规模和比例,避免超出自身能力的高杠杆投资。鼓励各地探索建立民营企业风险预警防范制度,实现企业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二十四)搭建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建立民间投资问题反映专栏,收集民间投资遇到的以罚代管、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招投标不公正待遇、前期手续办理进展缓慢等重点问题线索。对事实清楚、问题明确的重点线索,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快解决,形成问题线索“收集-反馈-解决”的闭环管理机制。明确一批定点联系的民营企业,定期开展深度问卷调查,畅通直诉路径,更好倾听民营企业呼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五、健全促进民间投资工作机制(二十五)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各市要明确本市民间投资占比、民间投资中基础设施投资增速的工作目标,力争与全省的民间投资占比、民间投资中基础设施投资增速同步增长。(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二十六)建立调度评估机制。定期调度评估各市民间投资机制建立、项目推介、要素保障、问题处理等工作情况,压实工作责任。支持各市结合实际,聚焦制造业、科技创新、服务业等民间投资重点领域,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定期开展促进民间投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二十七)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召开促进民间投资现场会、举办新闻发布会、印发典型经验案例等多种方式,协调推动示范性强、影响力大的民间投资项目落地实施,推广各地促进民间投资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转载)【政策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3〕17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山东省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2023年10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号),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特制定以下措施。一、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一)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支持跨国公司和国际科技组织在山东建设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支持省内专业性科技服务机构与跨国公司合作开展跨国技术转移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外资研发机构,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省科技厅牵头,省商务厅配合)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建设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加强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和创新人才培养,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交流,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配合)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在山东开展境外已上市细胞和基因治疗药品临床试验,对已上市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山东生产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实施创新、快捷、常规“三通道”审批,进一步优化审评审批流程,对创新产品、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优先审评审批。(省药监局牵头)(二)进一步拓展吸引外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在山东设立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支持各市制定出台相关政策。(省商务厅牵头)加快推广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业务,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币按规定开展境内相关投资。(省商务厅牵头,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山东证监局、青岛证监局配合)(三)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区域均衡发展。推动省内区域间合作共建,探索共建人才培养、市场拓展、科技金融等服务平台,推行异地孵化、飞地经济、伙伴园区等模式,最大限度形成协同效应。创新“飞地”“飞企”模式,承接产业项目梯度转移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在境内进行整体性梯度转移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高级认证企业的,经企业向所在地海关申请,青岛、济南海关为企业换发《高级认证企业证书》,继续适用高级认证企业管理措施。(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牵头,省商务厅配合)(四)完善外资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建立山东省稳外贸稳外资工作协调机制,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利用外资力度。(省商务厅牵头)重点推动总投资10亿美元以上的重大外资项目申报国家重点外资项目专班,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申报列入国家重点外资项目,争取国家层面政策支持。(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对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外资项目,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81号)有关规定,加强用地、用能、污染物排放指标等要素保障,加快项目落地实施。(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配合)推动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外商投资企业更多使用绿电,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不断扩大绿证交易规模。(省能源局、省商务厅牵头)二、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五)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依法查处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畅通外商投资企业权益救济渠道,外商投资企业可就政府采购活动中损害其权益行为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各级财政部门应依法受理投诉并公平处理。(省财政厅牵头,省商务厅配合)(六)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化活动。实行标准化政策一致、机会均等,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依法平等参加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并积极参与对标达标和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七)确保外商投资企业平等享受支持政策。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支持产业发展、扩大内需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必须经过公平竞争审查,不得通过限定品牌或以外资品牌为由排斥或歧视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享受政策设置额外条件。(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牵头,省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三、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八)健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畅通侵权举报受理渠道,强化涉企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联合查证涉外商投资相关谣言及虚假不实信息,加强涉侵害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举报线索的受理、研判、复核、转办工作。密切关注网上涉山东省外商投资领域敏感舆情信息,深入开展“清朗”等系列专项行动,组织清理网上涉侵犯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虚假不实和侵权信息,坚决打击恶意炒作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和账号。(省委网信办牵头)发挥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妥善处理外商投诉。(省商务厅牵头)(九)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进一步提升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质效。(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根据展会需要设立知识产权工作站,受理山东省参展产品版权登记申请和举报投诉,畅通展前、展中、展后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配合)加强医药集中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参加集中带量采购或申报药品和医用耗材在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挂网时,须自主承诺相关产品不存在违反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对于集中带量采购和挂网采购中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加强部门沟通会商,通报相关医药产品信息和知识产权信息,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和权利人合法权益;对经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行政裁决或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侵权的医药产品,对正在申报平台挂网的涉事产品不予挂网,对已在平台挂网或已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及时采取撤网、取消中选资格等措施制止侵权行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配合)(十)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持续组织开展“剑网”专项行动,坚决打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行为,针对跨区域、链条化侵权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省委宣传部、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压缩办案时限,提高维权效率。(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十一)规范涉外经贸政策法规制定。制定各类涉外经贸政策措施应充分考虑政策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依法听取外商投资企业意见,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贸易政策合规审查,并合理设置过渡期,增强政策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省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十二)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停居留政策。外商投资企业高管、外籍技术人员本人及家属申请办理居留许可时,在按规定核验本人有效护照后,可不留存护照原件。(省公安厅牵头,省委外办配合)做好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等便利措施的落地落实,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外籍高级管理、技术人才提供出入境政策便利。做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全省公共交通、金融服务、医疗保障、互联网支付等场景的便利化应用。(省公安厅牵头,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中国民航山东监管局配合)(十三)扎实推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及配套细则,发布相关工作指引,指导和帮助外商投资企业有序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等工作,促进全省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省委网信办牵头)(十四)统筹优化涉外商投资企业执法检查。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过程中,对信用风险低的外商投资企业进一步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省商务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配合)支持有条件的市统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涉企执法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省应急管理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举办山东与跨国公司合作恳谈会等政企沟通交流活动,更好发挥全省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作用,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签约、建设、投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商务厅牵头)鼓励银行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综合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依法合规高效为企业提供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签发工作。(省贸促会牵头)建立原产地证书虚拟审签中心,打造RCEP原产地证书审签中心和上合示范区原产地证书审签中心,推广应用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和自助打印,提升外商投资企业享惠的便利化水平。(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牵头)五、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十六)强化外商投资促进资金保障。支持各市加大对重点产业链引资项目资金支持力度,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省财政厅牵头,省商务厅配合)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外资项目,省、市财政按规定给予支持。(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积极争取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我省外资标志性大项目。(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十七)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广泛开展宣传辅导,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纳税服务,积极引导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山东投资。(省税务局、青岛市税务局牵头,省财政厅、省商务厅配合)(十八)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成立外语团队,组织开展个税政策专题培训,辅导外籍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精准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省税务局、青岛市税务局牵头,省财政厅配合)开通绿色通道,建立“一对一”联络机制,简化申报材料,缩短审核时间,指导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用足用好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和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省税务局、青岛市税务局牵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配合)(十九)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国家鼓励发展领域。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支持各市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实施配套奖励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商务厅配合)对符合条件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前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套件、备件,除相关不予免税目录所列商品外,依法予以免税确认。(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配合)六、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二十)健全引资工作机制。聚焦日韩、欧美、东盟等重点国别地区,办好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儒商大会等重大经贸活动,积极参加商务部“投资中国年”活动。用好服务地方外资招引工作机制,为各市提供项目投资信息对接服务。(省商务厅牵头)(二十一)便利境外投资促进工作。各市出访计划应优先保障“走出去”招商团组,对相关重点园区工作人员因公出国执行招商等经贸任务,出访批次数、人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开启重大项目团组“因公签证直通车”,持续推进省属企业因公出国“一张表审批”试点工作,进一步简化企业人员因公出国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更好地服务企业“走出去”执行招商等经贸任务。(省委外办牵头,省商务厅配合)(二十二)拓展外商投资促进渠道。支持各市依托省政府驻外经贸代表处,加强与商务部、中国贸促会驻外经贸和投资促进机构的沟通,优化全球招商网络,提升海外招商成效。(省商务厅牵头,省贸促会配合)(二十三)优化外商投资促进评价。持续改进利用外资评价办法,注重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落实各市抓重大外资项目主体责任,加强外资招引工作统筹,切实真招商、招真商,防止外商投资促进“注水”造假和恶性竞争行为。(省商务厅牵头)链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