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彩石街道办事处2023年历城区彩石街道城镇 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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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调整济南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及补贴办理流程的通知》(济就字[2022]9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结合我街道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
本市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女性 40 周岁、男性 50 周岁以上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主要从事社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设施维护的辅助性服务岗位,具体岗位情况如下:
序号 | 岗位 名称 | 招用 人数 | 岗位职责 | 工作 地点 | 备注 |
1 | 公共管理类 | 15 |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治安巡防协管等 | 彩石街道辖区内 | |
2 | 公共服务类 | 20 | 公共环境卫生、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等 | 彩石街道辖区内 | |
3 | 设施维护类 | 15 | 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护等 | 彩石街道辖区内 |
三、岗位待遇
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2100元),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申请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符合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携带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结婚证等证明材料),于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5日前到彩石街道便民服务大厅报名。经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采取考试、面试、走访等适当形式进行考察录用,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合同,组织上岗。
五、工作期限
公益性岗位的从业期限为:除自首次上岗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本人年龄以身份证为准)的人员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六、其他
本招聘简章由历城区彩石街道人社中心负责解释。地址:彩石街道双彩路西首西彩石安置小区公建楼一楼北侧。
咨询电话:88782762。
历城区彩石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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