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董家街道2023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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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董家街道2023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按照鲁人社字〔2022〕10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济就字〔2022〕9号《关于调整济南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及补贴办理流程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数、工作地点
1、城镇公益性岗位6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200个;
2、工作地点:董家街道办事处辖区。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申请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街道办事处及村委安排,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1、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条件:我市居民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未就业状态的家庭。申请人本人须为失业登记人员,申请人已婚的核对其配偶就业状态;未婚或单身的核对其父母就业状态;单身有抚养子女的核对其子女就业状态。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均无工作、无营业执照、不参股、不在村委工作;(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45-50周岁、男55-60周岁);(3)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的人员);(4)登记失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5)登记失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6)登记失业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7)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2)-(7)类别申请人无工作、无营业执照、无失信、不参股。
2、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条件:⑴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⑵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⑶残联登记管理的农村残疾人;⑷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且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有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上岗。
申请人无工作、无低保、无营业执照、无失信、不参股。
四、岗位待遇
1、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保个人须承担部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2、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于 2023年4月24日前到所在村委会报名。用人单位经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采取面试或走访等适当形式进行考察录用,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合同,组织上岗。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历城区董家街道人社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720136
董家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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