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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全福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全福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13701120044331885/2024-6565261
安全生产监管
济历城全办发〔2024〕10号
全福街道办事处
2024-03-28
2024-03-29
有效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全福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全福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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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全福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全福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历城全办发〔2024〕10号


相关科室、各社区:

现将《全福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全福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8日


全福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全福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前提,以推进安全生产精细管理、精准治理为主线,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风险点管理为关键环节,将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风险、整治隐患上来,着力消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易发多发的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九大行动”,深化“五个提升”,细化“三十个狠抓落实”,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突出安全生产“人”和“物”两个关键,2024年,聚焦“小切口”,强化隐患治理,摸索建立一系列管用实用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2025年,聚焦“大安全”,强化风险研判,固化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安全生产管控机制;2026年,聚焦“管长远”,强化系统整治,健全一套契合全福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明显提高,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四个转型”。

——安全发展理念向事前预防转型。街道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

——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向事前预防转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领域、所有事项都有部门主管和监管,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及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风险防控手段向事前预防转型。以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为基础,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健全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强化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加强安全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努力把各类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隐患排查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系统治理、及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坚决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存量、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5年底前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2026年底前全面形成生产经营单位积极自查自纠和街道严查严管严控的常态化机制。

二、大力实施“九大行动”和“五个提升”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抓全面覆盖。街道各部门既要按国家和省、市、区年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组织好参培工作,也要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聘请高水平专家,每年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两个全覆盖”。(责任单位:街道应急办牵头,相关科室和各社区组织实施;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2.抓培训质量。依法依规监督各类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培育一批优秀企业内训师和机构培训师,制作一批高质量的安全生产培训课件,推荐一批优秀讲师和优秀课件参加市级选评活动,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优质短视频的制作和推广,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育质量,确保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率100%。坚持“凡培训必考核”,街道各部门凡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组织参加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必须组织学习成果考核,保证培训质量。(责任单位:街道应急办牵头,相关科室和各社区组织实施;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行动

3.抓学习宣传。严格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全市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工作方案,坚持将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融入“开工第一课”、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企业“晨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安全生产月”,逐年推进落实。2024年6月底前,按照市有关部门制定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培训教材,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全面系统学习,强化内部考核和部门监督保障熟练掌握和运用。聚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班组长、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等关键人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择优推荐参加市级以上竞赛评比,通过选树一批标杆企业,以点带面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贯彻实施。(责任单位:街道应急办牵头,相关科室和各社区组织实施;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4.抓贯彻落实。2024年6月底前,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明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频次、处罚标准等,推进照单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和安全生产风险点清单,明确重点区域、重要装置、关键岗位及治理措施和责任人员,分级分类逐项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日常检查、监管执法、驻点监督时,对企业一线从业人员进行现场询问、现场测试,抽查学习掌握情况,检查标准贯彻落实成效。(责任单位:街道应急办牵头,相关科室和各社区组织实施;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5.抓自查自改。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定期聘请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安全技术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2024年起,各有关行业部门(科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督查行动,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查出后拒不整改而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属于生产经营单位问题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属于政府部门问题的,严格按照省、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处理。(责任单位:街道应急办牵头,相关科室和各社区组织实施;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6.抓隐患治理。2024年3月底前,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每月调度查改情况,加强统计分析,实现企业自查、督导检查、群众举报等各渠道全量系统管理。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力度,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行业部门、地方政府,对进展缓慢的予以函告、通报、约谈、曝光,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根据济南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机构参与隐患治理工作部署,协调承保机构落实“每个保险周期内至少为企业提供1次风险评估,每个季度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隐患排查,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培训”服务内容,加强投保单位隐患查改技术支撑,丰富安全生产治理方式。(责任单位:街道应急办牵头,相关科室和各社区组织实施;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7.抓源头管控。严格执行济南市关于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进一步健全重大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对入园项目“逢进必评”(安全评价),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逢建必审”(安全审查)。2024年底前,对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条件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整治提升,达到标准要求。(责任单位:街道应急办牵头,相关科室和各社区组织实施;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8.抓事故调查处理。强化事故调查追责问责力度,对于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从严倒查追究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加大行刑衔接力度,对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按规定启动刑事调查。2024年起,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等部门间工作联动,加强一般受伤事故的统计分析,下大力气做好瞒报、漏报事故的核查整顿工作。2025年底前,对事故调查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体系。(责任单位:街道应急办牵头,相关科室和各社区组织实施;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9.抓数字化转型。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将辖区在市监测点位名册内消防重点单位、公共聚集场所载人(货)电梯、燃气管线相邻地下空间、综合管廊监测点位的数据接通联调至市城市安全运行监测预警指挥平台,推动市区数据共享;建立危化品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汇聚物联感知数据、行业系统数据和消防业务数据,动态化评估火灾风险,基本建成智慧化火灾防控体系;全面推广“智慧工地”建设,实现对房屋建筑在建工程项目在线监管全覆盖。2026年底前,危化品、重点工贸行业全量纳入电力监测预警系统监测范围。(责任单位:街道应急办牵头,相关科室和各社区组织实施;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10.抓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退出、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老旧长输油气管道改造治理。2025年6月底前,危化品生产企业现有老旧装置在册问题隐患全部整改销号。2025年底前,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2026年底前,本市籍“百吨王”货车实现动态清零,危化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关键动、静设备等重点设备设施对标完成改造提升。(责任单位:街道应急办牵头,相关科室和各社区组织实施;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11.抓“三化”建设。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以智能化系统感知安全风险,大力提升高危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2024年底前,推广安装联网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基本实现居民小区全覆盖。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根据国家标准修订情况,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责任单位:街道应急办牵头,相关科室和各社区组织实施;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12.抓专项治理。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2024年启动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行动;2025年6月底前,基本掌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项目底数;2026年6月底前,基本形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项目处置机制。强化油气储存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油气储罐区专项隐患排查。常态化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整治全覆盖。(责任单位:街道应急办牵头,相关科室和各社区组织实施;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3.抓机构管理。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整顿提升行动,强化行业自律。2024年底前,严格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和考核标准,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全覆盖条件复核工作部署,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完成一批不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清退工作;2026年底前,强化“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应用,进一步明确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退出机制,切实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不培训、假培训、未持证、持假证等违法行为,做到真训、真考、真会。(责任单位:街道应急办牵头,相关科室和各社区组织实施;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14.抓培训对象。2024年5月底前,分行业领域逐一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加强本单位人员、外包外租项目人员、灵活用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培训管理,明确各岗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加强督导检查,保证教育培训效果,提升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常态化开展“大学习、大培训”专项行动,指导企业开展特种作业实操技术比武活动,加强一线岗位实操培训。实施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危化品重点企业三类人员的培训任务;2024年底前,开展建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行业三类人员的培训,完成培训任务的60%;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培训任务。(责任单位:街道应急办牵头,相关科室和各社区组织实施;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15.抓预案演练。2024年底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编修生产安全事故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突出电气焊、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和现场方案。街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演练。2024年,生产经营单位“四不”(不提前通知、不设定脚本、不预设场景、不预设地点)演练占比达到40%。2025年,“四不”演练占比达到50%。2026年,除综合性的演练外,基本实现“四不”演练常态化。2024年底前,按照区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求加强街道应急队伍建设。2025年底前,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实现市级队伍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责任单位:街道应急办牵头,相关科室和各社区组织实施;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6.抓标准引领。建立以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差异化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予以激励。2025年底前,分行业领域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责任单位:街道应急办牵头,相关科室和各社区组织实施;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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