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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历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历城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通知》的解读
11370112MB28325056/2021-6511251
区交通运输局
2021-10-13

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历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历城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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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山东省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通知》(鲁交铁机〔2021〕36号)和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济南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通知》(济交〔2021〕133号)要求,对历城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作出调整。

二、制定依据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山东省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通知》(鲁交铁机〔2021〕36号)、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济南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法护路部门组织协调、交通运输等部门牵头主抓,路地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研究制定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重大问题,健全完善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指导推动有关方面落实责任,认真做好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重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召集人,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区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区城管局局长、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黄河河务局、国网历城供电公司等 14个部门及相关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二)确定议事规则。工作机制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全体成员参加。专题会议由召集人召集或委托副召集人召集,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

五、主要内容

各成员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联合检查重点问题隐患,主动整改职责内有关问题,积极配合其他单位消除隐患,确保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区铁路环治办要建立问题隐患排查清单和工作进展通报制度,及时跟踪了解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问题,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机制议定事项落实到位。

六、责任分工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做好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区城管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黄河河务局、国网历城供电公司按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各相关街道承担属地治理责任,统一协调做好辖区内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历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办事地址:历城区工业北路20999号

具体联系人:孙爱利

咨询电话:0531-8888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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