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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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政策要点
(一)受理对象。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 .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正式申请贷款前未进行预申请的,可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一)集中现场受理时间:8月1日至9月12日。
(二)历城区现场受理地点:历城户籍申请学生到历城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历城便民服务中心C座1016室)。
(三)受理电话:0531-66899750
三、申请流程:
《2024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指南》(见附件)。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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