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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济南市历城区民政局2022年历城区城市低保制度实施细则及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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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
2022-06-27

【最低生活保障】济南市历城区民政局2022年历城区城市低保制度实施细则及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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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救助对象

具有我区常住城市户口,或本市户口、在历城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均可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可以单独享受全额低保)。

二、提供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其他身份类证明;

3、收入类证明;

4、凡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申请对象,本人需提供有关求职登记证明、培训和推荐就业记录材料;

5、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无劳动能力的申请对象,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

6、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工作流程

个人申请: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低保申请对象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通过资格预审的,进入以下认定程序。

1、入户调查。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结果3个工作日内依程序开展入户调查。

2、审核批准。街道在入户调查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拟批准的,通知申请地的村、社区公布户主姓名、保障人数、居住村(居)、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镇街公章、公示时间等,公布时间为7天。公布期满无异议的,镇街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批准决定,确定保障金额,从批准之日当月起发放低保补助金;有异议的,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由街道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对拟批准的申请人重新公布。对不予批准的,街道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3个工作日内,通过村居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四、救助标准

差额救助,家庭收入不足当年低保标准的,补齐到低保标准(2022年为每人每月995元)。

重病重残单独保障的享受全额低保。

五、政策依据

《济南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济民发[2020]26号)

《关于调整城乡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济民发[2022]5号)

六、办理地址

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城市低保实施细则(2022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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