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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113701120042034625/2024-6499785
区民政局
2024-02-01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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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我区常住城市户口,或本市户口、在历城区实际居住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024年1月起为每月1114元)的均可申请享受低保待遇,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认定为低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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