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职业介绍补贴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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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项目:职业介绍补贴
二、经办机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办理流程等有关工作流程的通知》(济就字〔2019〕6号)
四、服务对象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且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包括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五、服务内容
免费介绍择业期内(毕业3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成功就业,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服务方式
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区县经办机构审核拨付。
补贴标准: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七、申请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花名册》;
3.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
八、补贴申领流程
1.企业申请;
2.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初审;
3.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审;
4.公示;
5.发放。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十、办理时限:即时受理(不含资金申请、拨付时间)
十一、服务地点、咨询电话: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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