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服务,为民解忧——“温暖法援”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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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山东省巨野县居民李会法先生来到区公法中心,向中心工作人员赠送了一面写有“优质服务、为民解忧”的锦旗,对我中心及法律援助律师表示感谢。
去年8月,李先生在济南市高新区某工地从事司机工作。在一次装卸货物过程中,李先生不慎从车顶跌落,造成踝关节骨折。李先生曾与车主及公司老板协商工伤赔偿事宜,但相关责任方拒绝赔偿。李先生决定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据李先生叙述,此前其曾到济南市某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但该机构指派的援助律师要求李先生自己写起诉状,律师只负责网上立案,后期诉讼也交由李先生自己处理。李先生对此十分不解,也感到很无助,最终决定放弃了这次法律援助。2022年10月14日,李先生以车主为历城户籍为据,向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我中心认真审核了李先生的经济状况及申请事由,并仔细查阅了李先生提供的相关案件证据材料之后,受理该案并指派上海汉盛(济南)律师事务所唐芳芸律师负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唐芳芸律师在接受指派后,在办案过程中多方调取相关证据材料,数次与责任方沟通协调,积极为受援人维权。在援助律师的不懈努力下,该提供劳务者受害案在历城法院开庭审理,最终判决责任方向李先生赔付各类损失共计23万余元。
判决之后,被告上诉。李先生因此于今年9月26日再次向我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案仍由唐芳芸律师负责。今年10月,二审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11月16日下午,区公法中心副主任李兴德接待了受援人李会法先生。李主任首先对案情和援助过程做了全面了解,对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得到维护表示了祝贺。李主任谈到,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是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责使命,我们将继续以饱满的热情和优质的服务为困难群众及时维权、有效维权。李主任还寄语受援人,希望李先生通过这一次接受法律援助的经历和全程参与诉讼过程,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学习积累更多的法律常识,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受援人李会法先生对我中心工作人员在历次接待其申请援助的过程中所提供的热情服务表示诚挚谢意,并对援助律师向受援人高度负责的办案态度和优质高效的援助过程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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