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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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政府投资类建筑工程;社会投资类民用建筑工程;社会投资类工业、仓储建筑工程。
二、受理条件
1、申请建设项目先期联合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建设项目已竣工并完成了规划实测;
(2)建设项目已竣工并出具了消防验收报告;
(3)建设项目人防工程已完工并验收合格,并完成了人防实测。
2、申请建设项目后期联合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建设项目供水、排水、节水、中水、电力、燃气、供热、通信设施已完工,且竣工档案已完备。
三、 办理事项
(一)先期联合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后期联合验收
供水设施竣工验收、排水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节水设施工程验收、中水设施工程验收、电力工程竣工验收、燃气设施竣工验收、供热设施竣工验收、通信基础设施验收、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明。
四、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不超过12个工作日,其中先期联合验收7个工作日内,后期联合验收5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先期联合验收和后期联合验收合并进行,时限为7个工作日;其中,工业、仓储类建设项目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
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受理窗口C201-C206,咨询电话:0531-66899387、0531-66899389。
六、申请材料
(一)先期联合验收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形式 (核对原件) | 审查要点 (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
1 | 建设工程先期联合验收申请表 | 1 | 纸质原件及原件电子扫描件 | (1)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委托人签字需提供委托书); (2)相关参建单位(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机构)应加盖公章,测绘单位盖资质章。(3)申请表填写内容需与图审、证照、审查意见等内容一致。 |
2 | “多测合一”测量成果(含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测量成果、防空地下室竣工测量成果) | 1 | 纸质原件及电子光盘 | (1)测绘成果加盖测绘院资质章; (2)电子光盘包括:测绘技术图纸及成果报告; (3)由“多测合一”系统共享。 |
3 | 消防竣工验收报告 | 1 | 纸质原件及原件电子扫描件 | (1)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委托人签字需提供委托书); (2)参照官网试行格式编制; (3)竣工报告按单体编制; (4)相关参建单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勘察)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
4 |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1 | 纸质复印件及电子光盘 | (1)纸质图纸提供总平面图、各层建施图; (2)电子光盘提供涉及消防所有JPG格式图纸; (3)所有图纸需经图审机构审查盖章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5 |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1 | 纸质复印件及原件电子扫描件 | (1)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委托人签字需提供委托书); (2)相关参建单位(监理、设计、施工、测绘)应加盖资质章;(3)由人防质量管理中心共享获得。 |
6 |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 1 | 纸质原件及电子扫描件 | 由人防质量管理中心共享获得 |
7 | 报验项目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人防工程建设许可证 | 1 | 纸质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 | 系统共享,如无人防工程应提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 |
8 | 施工单位出具的人民防空工程竣工图纸及图纸光盘 | 1 | 纸质原件及电子光盘 | 加盖竣工图章及设计院章 |
七、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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