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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济南市历城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关于印发<历城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解读
11370112MB2832820R/2023-6512011
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2023-05-26

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济南市历城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关于印发<历城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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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实现全区生态公益林区“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总目标,切实加强护林队伍建设,规范护林人员管理,充分发挥护林人员作用,省、市相继出台相关规定,为加强护林员队伍的建设指导、护林员管理细则的制定及街道(林场)护林员管护责任落实的监督等,结合历城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山东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济南市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开展森林资源巡查巡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及涉林案件协查等工作及时上报管护工作中发现的可能危害森林资源安全的相关事项。进入森林防火期,护林员负责森林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法)用火行为,及时发现、上报火情,协助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四、重要举措

一是组织业务培训。每年定期组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培训、学习相关林业法律、法规,学习《历城区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进行岗前培训。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内容。非防火期,负责巡查并报告管护区内森林病虫害发生发展情况和防治工作;巡查并报告管护区内乱占林地、毁林开垦、毁坏珍贵树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巡查并报告管护区内破坏为林业生产服务的标志、标牌、广告等公益性林业标志设施的行为。防火期内,按照责任区的划分,做好巡查管护、野外火源管控,及时发现上报火情,协助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对检查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落实主体责任,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

五、主要抽查事项

首先,随机抽查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对相关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情况,是否定期组织召开护林员例会,是否做好巡查巡护记录;非防火期,主要抽查责任区域内是否乱砍乱伐、盗砍盗伐、乱占林地、破坏林地、森林病虫害等现象。防火期内,护林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规定着装;通讯设备是否保持通畅;管护区内的护林房、宣传牌、防火监控、语音卡口等防火设施是否遭受人为破坏的;管护区内是否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未。

六、加强后续监管的具体情形

历城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以“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抽查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加年终考核对护林员加强监管。日常检查中,发现责任区内有滥砍滥伐、破坏占用林地、破坏防火设施、违规野外用火等行为的追究其看护监管责任,依法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年终考核中,对履责不到位造成林木、林地损失严重的;责任区内发生森林火灾、严重病虫害隐瞒不报的;合同期内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拒不服从管理、连续缺岗漏岗的,直接予以辞退。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历城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防灾减灾与安全部

办事地址: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24号

具体联系人:郝军

咨询方式:0531-88069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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