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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招商引资的扶持办法(试行)》的解读
11370112004203737J-A/2019-3966757
区政府办公室
2019-01-15

文字解读:《关于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招商引资的扶持办法(试行)》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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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我区招商引资的扶持力度,加快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健全完善招商政策体系,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今年1月,我区印发了《关于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招商引资的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

一、主要框架

办法共分新引进企业落户扶持、驻区企业扶持、对楼宇园区扶持、招商引荐人的奖励等5部分,均规定了扶持对象和扶持标准。

二、政策创新

(一)坚持“有理、有利、有节”原则。扶持办法参考了省和济南、青岛、苏州市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对全区企业年地方经济贡献和补贴资金进行测算,确保补贴有依据、补贴有效益、补贴“收支平衡”。

(二)坚持“亲商”“安商”原则,兼顾新引进和原有驻区企业。1.体现“亲商”。加大了新引进企业的招商力度,年地方经济贡献200万元以上的,设置五档扶持标准,对企业和高管人员分档给予补贴,全力打造“亲商”的营商环境。2.体现“安商”。为了让驻区老企业安心在我区发展,按每年地方经济贡献的增量,对企业和高管人员给予补贴,提升驻区企业发展后劲,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三)坚持产业集聚原则,兼顾楼宇、园区经营企业和入驻企业。进一步支持优势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对楼宇、园区经营者在自持产权、产业集聚、老旧楼宇厂房提升改造等方面给予补贴,对入驻楼宇、园区企业在购置房产给予补贴,明确规定所购房产不得改变用途,鼓励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为企业免费提供厂房、生产设备等重资产,让“有恒产者有恒心”,留住企业长期在我区投资兴业,加速楼宇、园区经济“腾笼换业”。

(四)坚持龙头带动原则,大力引进500强企业和总部企业。对省级总部企业或国内外500强区域总部,免费提供办公场所,一次性给予装修补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对新引进的大企业分档扶持,年地方经济贡献达到3000万元的,大幅增加企业和高管人员的奖励扶持,力争引进一批“引爆型”大项目。

(五)坚持创新发展原则,力争村民保障房招商实现突破。针对村民保障用房招商难的问题,吸收成都、深圳等楼宇经济先进经验,创新政策扶持方式,增加了对保障用房的补贴,符合条件的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装修款,通过强化政策引导,推动我区保障房尽快实现企业入驻,保障拆迁村民收益。

(六)坚持全民招商原则,加大对招商引荐人的奖励力度。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招商,对实质性促成项目落户我区的引荐人,一次性奖励最高可达200万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招商引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七)坚持政策实效原则,制定配套实施细则。为确保政策真正落地取得实效,同时配套拟定了实施细则,实行企业申报、政策审核、社会公示制度,明确了政策核审管理部门,简化审核认定程序,构建多部门一体化联合审核机制,设立产业引导基金专项列支补贴资金,建立资金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机制,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位,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咨询方式:0531—8801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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