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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历城区人民政府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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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
2019-12-02

文字解读:关于《历城区人民政府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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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历城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历城区人民政府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政策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政策亮点等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2015年以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一种新型监管方式在压减权力寻租空间,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实现公平公正监管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随着这一创新型监管方式的不断完善,在各地实行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国务院提出了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

二、《实施方案》主要依据

《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 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济政发 〔2019〕16号)精神制定。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及政策亮点

《实施方案》明确了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下简称“部门联合监管”)的工作目标和七项重点任务。

根据工作目标要求,2019年年底前,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组织开展 “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实现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双随机抽查覆盖企业比例不低于5%,部门联合抽查次数不低于总抽查数的10%;;2020年年底前,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实现 “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到2021年,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实现 “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完善。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历城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七项重点任务。

一是统一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统一使用“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以下简称“省工作平台)”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各部门负责省工作平台在本部门的推广应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抽查检查结果自动推送到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是落实抽查事项清单制度。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各自工作职能,做好抽查事项的比对、认领及调整工作。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重点检查事项针对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可不设上限。

三是健全完善随机抽查“两库”。区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建立和维护工作。要按照省统一建设标准,建立健全与部门抽查事项清单、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并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

四是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区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应当结合本区(本部门)监管实际,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统筹制定来年本部门的本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抽查工作计划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通过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

五是科学组织实施随机抽查。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务实高效的联合抽查工作机制。部门联合抽查的发起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发起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科学选取参与部门抽查事项和检查对象范围,有效整合检查内容和流程,做好各部门之间的人员对接、监管职能衔接、执法程序衔接等工作,兼顾各部门监管需求,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满足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要求。

六是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市场监管领域各级相关部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或导入省工作平台,由省工作平台推送至公示系统(山东)公示。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构筑“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社会共治格局。

七是正确处理与个案、专项检查关系。在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本手段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方式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相关部门要及时依法实施检查和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市场监管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要通过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规定予以查处。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建立历城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监管”相关工作制度及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协调落实部门职责,组织开展工作考核评估,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并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联合抽查。

《实施方案》明确,在严格落实责任方面,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明确了五种可以免除行政责任的情形和六种应当问责的情形,建立科学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注意保护一线执法人员履职尽责的执法热情。

四、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历城区市场监管局

咨询方式:0531—881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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