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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字解读:关于《历城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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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
2022-08-01

文字解读:关于《历城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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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4月29日,湖南长沙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不惜一切代价搜救被困人员,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做好安抚安置等善后工作;同时注意科学施救,防止发生次生灾害。要彻查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从严处理相关责任人,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近年来多次发生自建房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决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65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33号)等文件为依据。

三、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各级工作安排,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全区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切实消除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重要举措

(一)工作重点

排查整治内容。一是准确采集自建房基本信息;二是细致排查房屋安全状况;三是明确房屋使用情况;四是查验相关手续。

(二)实施步骤

1.“百日行动”阶段(2022年8月底前)。对全区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消除既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

2.全面摸排阶段(2023年6月底前)。严格按照村居组织产权人自查、街道组织排查初判、区级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进行实施复核鉴定的程序,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区、街道逐级建立台账,及时上传房屋信息。同时严格管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3.全面整治阶段(2024年6月底前)。严格落实产权人(使用人)整治责任。结合自建房评估鉴定情况,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按时全部整治完毕。

4.健全长效机制(2024年12月底前)。依托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加快建设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省市出台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依据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落实相关自建房安全管理制度。

五、涉及范围及执行标准

涉及范围:排查整治覆盖全区行政区域内全部自建房。

实施期限:2022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任务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15号凯贝特大厦8楼

具体联系人:陈君

咨询电话:0531-8802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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