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历城区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生活保障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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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2014年,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意见》,指出坚持城中村改造与新型城镇化战略相适应,与城市建设发展相协调,统筹解决被改造村居民的安置补偿、就业、社会保障、户籍管理、经济体制和社区管理改革等问题。2019年,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四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若干细则》,对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要求,明确政策适用范围,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辖区以及高新区管委会、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南部山区管委会范围内城市规划建设用地上的村庄改造适用本细则。其它区县可参照本细则,制定相应政策。为切实解决辖区村民生活保障房建设滞后问题,结合历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提升功能品质等要求,积极围绕“品质历城”建设,切实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村民生活保障房建设,满足民生保障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制定依据
《关于加快中心城城中村改造的意见》(济政发〔2011〕1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12〕31号)、《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意见》(济政发〔2014〕7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若干细则》(济建字〔2019〕48号)
四、工作目标
综合考虑区位成熟度、土地征收等情况,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精准定位、科学规划,强化衔接、组团布局,力争5年内实现全区保障房全部启动实施,打造一批高标准、高品质、配套完善、宜商宜业产业新高地。
五、工作举措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区城中村改造生活保障房建设工作指挥部,各街道针对项目成立工作专班,加快推进生活保障房建设。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明确指挥部办公室、住建、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职责,项目涉及街道做好方案意见征询、群众政策宣讲以及配合做好招商运营管理等工作。
三是积极筹措资金。按照计划安排建设资金,纳入预算编制,保障区政府投资的保障房项目建设需要,想方设法多渠道筹措资金。
六、实施内容
一是制定启动原则。2020年计划率先启动唐冶四村等4个项目,作为全区保障房试点项目。同时,启动神武等保障房项目的前期策划、产业研究等工作,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二是选择保障方式。积极探索实行长期货币保障方式,在适当区域连片集中打造大型产业园区,统一策划、统一实施、统一招商、统一运营。
三是确定建设规模。严格按照城中村改造项目批复中确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量和机动人员增幅作为基数核定建设规模。
四是成本核算标准。城中村改造项目保障房(包含按照规划确定的地下设施)建设资金按普通商品住宅的建安成本纳入改造成本。建设资金超出改造成本部分由集体经济组织自筹,产权归集体经济组织。
四是明确实施主体。区政府负责统一推进全区保障房建设,历城控股作为立项主体,项目建成后,历城控股将村民保障房全面移交所在街道办事处。
五是严格操作程序。历城控股结合项目选址地块周边实际情况,通过后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广泛征求村集体对策划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经公示7天无异议,报上级规划部门审批;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方案组织建设。
七是监督运营机制。街道办事处负责牵头,组建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村“两委”、村民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并监督项目建设、运营方案和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保障房作为村集体所有资产,项目建成后,历城控股将项目移交所在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牵头,涉及村参与,共同制定运营方案、收益分配方案。
八是如遇上级政策修改或者颁布新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确定。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15号凯贝特大厦8楼
咨询电话:0531-8802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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