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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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定,各级政府要根据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区司法局积极履行职责,向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下发了《关于报送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着重把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特点,紧密结合我区年度重点工作,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商讨,相关部门沟通论证,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并报请区委同意后,形成了本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
二、政策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鲁司〔2022〕41号)。
三、出台目的
通过对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目录清单化管理,明确事项名称、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对决策事项目录的监督管理,推动我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四、重要举措
1.明确了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两项,分别是济南市历城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承办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完成时限: 2023年3月);济南市历城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承办单位:区城乡融合发展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
2.目录公布后,各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履行法定程序,按时出台实施决策事项。
五、对外公开渠道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全过程公开,群众可在区政府网站中政务公开—决策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专题查看。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历城区司法局法制科
办公地址:历城区唐冶中路与文苑街交汇口东南150米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A11楼
具体联系人:李伟娜
咨询方式:0531-88023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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