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历城区区司法局局长董瑞《济南市历城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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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瑞,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司法局全面工作,负责局系统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创建相关工作。
2023年8月9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历城区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董瑞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问:区司法局编制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主要做法有哪些?
答:通过对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目录清单化管理,明确事项名称、责任单位,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现“可视化”计划管理,有助于提高决策质量效率,有效保障各项重大任务落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相关要求,区司法局及时提请区政府办公室印发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目录管理。区司法局采取的主要做法有:一是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区司法局按要求启动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向各部门征集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社会公众关切较多的重大事项。二是仔细研究,助力决策。结合全区工作实际,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对各单位报送的事项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意见,形成目录报区政府研究。三是动态调整,加强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动态调整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按照程序提报审议并公布,指定专门科室具体负责目录编制及管理等工作。
问: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内容有哪些?
答: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两项,分别是济南市历城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承办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完成时限: 2023年3月);济南市历城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承办单位:区城乡融合发展中心,完成时限: 2023年11月底)。
问:这两项规划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按照上级要求,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统筹谋划,按照“流域统筹、区域落实”的思路,创新确立了“1+9+15”规划编制体系,即:1个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配套9个流域水生态环境改善方案,同步编制15个区县“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按照市级要求,9个流域水生态环境改善方案作为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附件由市政府印发,15 个区县“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由区县政府负责印发。目前,市规划已于2023年1月完成印发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起草了《济南市历城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提升历城区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根本。
城镇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省、市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城乡融合发展中心牵头编制了《历城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草案。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历城区司法局法制科
机构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A座1211
具体联系人:李伟娜
联系电话:0531-88023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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