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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历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解读
11370112004203737J-A/2024-6612568
区政府办公室
2024-10-18

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历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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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我区现行的《历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原救助预案》)是2023年印发的,随着机构改革,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单位职能发生很大变化。2024年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办函〔2024〕11号),重点突出了“两个至上”理念和加强“党中央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并在启动应急响应条件、程序和措施等方面做了修订。为进一步完善我区预案体系,区应急局牵头组织修订了《历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历城区预案》)。

二、出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历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立足救灾工作新形势、新变化,着眼救灾救助工作实际,根据新时代自然灾害防治“一体化”要求,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救灾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

四、新旧政策差异

一是健全了组织指挥体系。将防减救委员会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在《历城区预案》中予以明确,突出了防减救委员会、全链条、全过程、各方面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作用,相关部门单位抓好本领域、本行业的任务落实,依法依规履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强化了救助现场指挥部职能及分工,使响应更迅速、措施更扎实。

二是更加注重了灾前准备。依据《国家预案》,《历城区预案》将“灾害预警响应”修改为“灾害救助准备”,突出了灾害救助前应急准备的重要性,反映了从预警响应向更广泛的救助准备转变的理念,明确了救助准备的具体内容、要求和措施,使救灾救助日常应急准备更系统、更扎实。

三是优化了响应启动条件。根据国家预案和省市预案,修订后的《历城区预案》明确了三级应急响应,在启动响应条件(标准)上,更注重与上级预案的衔接,更贴合我区实际。根据我区自然灾害实际,按照《历城区预案》启动相应等级的响应,启动响应的决定权限分别为:一级响应由区委、区政府决定;二级响应由区防减救灾委主任(区长)决定;三级响应由区防减救灾委办公室主任(区应急局局长)决定。

五、重要举措

一是加强党委的统一领导。明确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预案》明确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以人为本、社会互助、群众自救等原则。

二是强化应急准备。针对自然灾害风险,增强预防意识,强化应急准备。《预案》将“灾害预警响应”修改为“灾害救助准备”,内容包括预警预报、应急值守、队伍物资准备、派出工作组等响应各项准备。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有关单位在灾害救助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以实现灾前救助准备充分、灾中救助高效有序、灾后恢复保障有力的工作目标,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救助措施落实。

四是做好宣传培训。利用各种方式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灾害预防、避险、自救等常识,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公民防范意识和科学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开展对各级应急分管负责人、灾害管理人员和专业应急救灾队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培训,并定期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各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水平。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历城区应急管理局减灾科

具体联系人:杨帅帅

咨询电话:0531-8802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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