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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历城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试行)的通知》
11370112004203737J-A/2025-6697743
区政府办公室
2025-12-18

文字解读:《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历城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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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各类建设活动日益频繁,居民对安静生活环境的诉求愈发强烈,噪声投诉量呈上升趋势。为有效应对这一问题,我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国家、山东省、济南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建设现状为基础,辅助结合规划,开展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划分工作,力求提升声环境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为打造高品质生活环境提供基础保障。

二、划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济南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4-2025年)》(济环发〔2024〕1号)、《济南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济政办字〔2023〕4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划分方案。

三、出台目的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提升,公众对生活质量的关注度日益增强。在蓝天、碧水、净土等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的背景下,噪声污染问题逐步凸显,局部区域噪声投诉举报量仍持续处于高位。由于噪声投诉与人口密度密切相关,因此,加强噪声污染敏感人群聚集区域的管控,成为推进噪声治理的关键切入点。划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有助于提升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可操作性,是实现噪声有效管控、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学习与工作环境安静的重要举措。

四、重要举措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后将进一步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可操作性,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噪声污染问题,提高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声环境质量,推动全区声环境质量改善,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改善声环境质量。通过明确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范围和管理要求,能够针对性地加强对各类噪声源的管控,有效降低区域内的噪声污染水平,改善声环境质量,为居民创造更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是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良好的声环境是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划分与管理,有助于减少噪声对居民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干扰,提升居民的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若建筑工地在正常施工时间作业,但产生的噪声对居民的生活造成了影响,可以先向建筑工地的施工方反映,要求其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如设置隔音围挡、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若施工方未进行有效整改,居民可以向当地的生态环境部门或者相关的建筑施工管理部门投诉。相关部门接到投诉后,会对建筑工地进行检查,若确实存在噪声超标等违规行为,会责令施工方限期整改,并可能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同时,如果该建筑工地位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周边直线200米范围内(或根据实际情况优化确定的范围),此范围会自动划为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施工方需要更加严格遵守噪声管控要求。

三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优化声环境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合理的噪声管理有利于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竞争力,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同时也体现了我区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积极作为,推动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共进。

五、政策落地情况

历城区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关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界定标准与管控要求,全面落实省市“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各项部署,严格遵循《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等相关技术标准,确保区域划分与管理要求同上级政策保持一致、规范统一。同时,结合辖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与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以1类、2类声环境功能区为划定基础,剔除商业金融、工业生产等非敏感用地及临街商业等非敏感业态。针对施工工地这类临时性噪声源,建立“施工期间自动纳入临时扩展区管控、完工后自动解除管控”的动态机制,增强管理适配性。通过“一图一表”配套发布,明确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分布图及详细统计清单,为公众参与和监督创造便利条件。同时援引济南市已明确的部门职责体系,精简执行环节,提升政策落地成效。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联系电话:0531-5606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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