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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历城区发展改革局局长杨蓓解读《关于印发<落实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工作方案>的通知》
11370112004203737J-A/2023-6406514
区政府办公室
2023-03-23

主要负责人解读:历城区发展改革局局长杨蓓解读《关于印发<落实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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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蓓,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工作,以及全局党的建设、先锋历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

 

2023年3月,历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落实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工作方案>的通知》(济历城政字〔2023〕19号)。历城区发展改革局杨蓓局长现将文件进行解读。

第二批《政策清单》“坚持严控“两高”、优化其他,进一步提高“两高”项目管理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将沥青防水材料和醋酸调出“两高”项目范围,将铸造用生铁从钢铁行业调出单列;对不增加产能、能耗、煤耗、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包括核心设备拆除新建、产能整合、搬迁入园、易地搬迁)实行市级指导、省级报备制度。”。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98号),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以下简称 “两高”项目)盲

目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省提前谋,及早行动,取得积极工作成效.为进一步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省 委、省政府“坚决淘汰落后动能、坚决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坚决 培育壮大新动能”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扎实做好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彻底摸清“两高”项目底数实情。

1、把握“两高”项目管理原则。区分“两高”与非“两高”、产业链上下游、新建与技改、不同时间节点,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依法依规、实事 求是,严控增量、优化存量。对2018年1月1日以来建设的 “两高”项目从严要求。今后,新建 (含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环保节能改造、安全设施改造、产品质量提升等不增加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除外,下同)“两高”项目一律严格审核把关。2、明确“两高”项目范围界限。统筹考虑能耗排放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将“六大高耗能行业”中的煤电、炼化、焦化、钢铁、水泥、铁合金、电解铝、甲醇、氯碱、电石、醋酸、氮肥、石灰、平板玻璃、建筑陶瓷、沥青防水材料16个行业上游初加工、高耗能高排放环节投资项目作为“两高”项目。“两高”项目范围根据国家规定和我省实际动态调整。3、开展 “两高”项目专项摸排。以钢铁、焦化、煤电等行业为重点,按照存量、在建、拟建三类全面核实项目的合规性, 以及立项、能评、环评、安评、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办 理情况,“五个减量替代”落实情况、建设运营情况,彻底摸清主要生产装置的规格、型号、数量、产能、产量,以及工艺流程、上下游产能匹配性、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量、用电用水量、煤耗能耗量。4、建立 “两高”项目三张清单。对合规项目和整改后可以保留的项目,建立存量、在建、拟建三张清单,逐个编号,动态调整。不在清单内的 “两高”项目,不得继续实施。

(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加快“两高”项目分类处置。1、明确“两高”项目四类处置方式。“合规项目类”对符合产业政策,手续齐全、批建相符的项目,纳入“两高”项目清单。“完善手续类”对符合产业政策,按照目前标准符合手续办理要求的项目,依法依规完善手续;对符合产业政策,满足当前安全、环保、能耗、技术、质量等标准要求,对地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安全稳定有重要影响确有必要保留,但因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补办手续的项目,列入清单,予以保留实施,视同完善手续。“改造提升类”对符合产业政策,按目前标准暂时不符合手续办理要求、但具备改造提升潜力、且2023年年底前(暂定)能够完成改造提升的项目,待完成改造提升、达到标准条件后,再依法依规完善手续。“关停退出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无法在2023年年底前(暂定)完成改造提升补办手续的项目,依法依规关停退出。2、组织“两高”项目联合审查。省市区三级分别建立 “两高”项目联审机制。区级发展改革 (能源)、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整改处置方案,对项目进行联合会商审查,逐个项目提出处置意见、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 “一个项目一套方案”的整改台账,逐级报市、省政府有关部门联审。3、核查 “两高”项目整改情况。对全省“两高”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对照整改台账,逐个项目核实合规性,以及手续办理、改造提升、关停退出等整改落实情况。对已经完成关停退出的,省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现场验收。

(三)深入论证,合理布局,严控“两高”项目建设实施。1、严把新建“两高”项目准入关口。实施“两高”项目产能监测预警,深入分析全省存量、在建项目产能及市场供需状况,对产能过剩或预期过剩的重点行业项目给予预警提示,并依法依规实行限批。开展新建“两高”项目省级窗口指导,评估项目实施对能耗双控、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影响。经评估论证可以建设实施的,由市区级有关部门根据省级窗口指导意见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窗口指导的,不得办理审批手续,不得列入省、市、县 (市、区)重点项目,不得列入省、市、县 (市、区)有关产业规划.对新建煤电、炼化、钢铁、焦化、水泥 (含熟料和粉磨站)及轮胎项目,实施提级审批,由省级核准或备案。2、落实新建 “两高”项目 “五个减量替代”。对新建项目和依据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两高一资”项目核查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59号)暂停的项目,实行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减量替代来源必须可监测、可统计、可复核,否则不得作为替代源。国家统筹布局的或有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替代比例按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 规定执行。3、实施在建“两高”项目“三个替代”。全面梳理压减“十四五”全省拟投产达产的“两高”项目,摸清项目设计、腾出、新增能耗煤耗和污染物排放量。依据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 “两高一资”项目核查的通知» ,对2021年1月23日前依法开工建设、未建成投产的项目,由各市统筹考虑本地能耗煤耗指标和环境容量,制定项目替代方案或区域替代方案,确保“两高”行业能耗煤耗总量只减不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规定要求。没有制定替代方案有效消化增量的,不得继续建设,不得新上马“两高”项目。

(四)严格措施,创新方式,强化“两高”项目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1、加强 “两高”项目信息化监管。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新建项目实时电子台账,实现动态监管、全程监测。各级审批机关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客观、准确、完整填报项目信息。2、组织新建“两高”项目验收评估。各级行政审批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在项目建成投产前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对批建不符,或未按照节能审查、煤炭消费替代审查、产能置换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安全影响评价标准和要求建设的,依法依规处理。

(五)淘汰落后,挖掘潜力,坚决腾出产业高质量发展空间。1、实施“两高”项目企业末位淘汰。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和亩产效益评价,对行业排名后10%的企业列入特别公示企业名单,由各市责令限期整改,倒逼转型升级;对“僵尸企业”加快清理退出。2、加强“两高”项目能效管理。对存量项目,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节能监察行动,逐一核实能耗、煤耗数据,有节能减排潜力的,督促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升;对在建项目,主要产品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依法依规责令停建整改,整改到位前不得续建。3、强化要素指标收储使用。对淘汰落后腾出的能耗、煤耗、产能指标,合理确定省市收储比例,形成全省能耗、煤耗、产能指标要素池,用于保障“十四五”全省重大支撑性、引领性项目落地实施。4、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全面清理各地出台的“两高”项目不合理支持政策,依法实施差别化价格、金融、信贷政策。 

针对钢铁、焦化等行业, 探索实施“两高”项目产能产量指标竞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胜劣汰作用;竞拍资金用于保障产能退出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解读机构:济南市历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历城区华信路15号凯贝特大厦A640

具体联系人:汤汤

咨询电话:0531-88115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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