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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南市历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王克锋 解读《关于公布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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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
2022-08-16

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南市历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王克锋 解读《关于公布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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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克锋,历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主持去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主持旅游发展中心等工作。

近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背景是什么?出台的意义是什么?申报的条件是什么?申报审批的流程是什么?围绕这些问题,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王克锋同志对文件进行了解读。

问:《通知》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是保护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基本制度。建立名录制度有利于突出保护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均在第三章规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其中《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明确了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目录。我区积极落实名录制度,已先后建立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本次是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建立的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问:《通知》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与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精神保持一致,吸收借鉴外省、市的立法经验,紧密结合我省非遗保护工作实际,彰显出山东特色。一是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月”,在全社会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细化非遗项目评审程序,畅通异议处理渠道,提高了评审的民主化水平;三是对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资格、权利与义务做了规范;四是规范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各项内容,推动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强文化生态保护;五是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现代生活,惠及民生。

2022年我区开展了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审批工作,从3月份下发申报工作通知,到对辖区内报送的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到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到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本级人民政府在官方网站公示、公布。工作的开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规定。做到了《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提到的要全面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认真贯彻落实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

问:《通知》申报的条件是什么?

1. 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

2. 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3. 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4. 关注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问:《通知》申报审批的流程是什么?

1. 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申报单位的意愿,组织专家对具备申报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论证并提出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需要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天。

2. 推荐名单需提交区政府,经区政府同意后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的名义公布。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历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办公地址:历城区唐冶街道文苑街1500号

具体联系人:田延青

咨询电话:0531-8890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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