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南市历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董瑞解读《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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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瑞,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司法局全面工作,负责局系统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创建相关工作。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2022年8月8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董瑞同志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规则》旨在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保障区政府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挥作用,实现管理更加顺畅、考核更加科学、服务更加高效。
在《规则》的指导下,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充分发挥“法治外脑”“决策智库”作用,成为推动法治历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为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供更加优质服务,根据专业特长,将区政府法律顾问分成“政府法治、土地管理、征收拆迁、建筑工程和房地产、股权改制、投资融资、破产重组、特许经营、涉外法律”等九个组别。
在区政府法律顾问履职内容方面,新增“实行区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应邀参加或列席与承担工作相关的会议等活动”等规定,区政府法律顾问履职渠道与方式更加丰富,参与区政府法律事务的深度更广更全面,提供法律意见的实效更加快速。
法律顾问聘期三年,根据工作考核等情况,对区政府法律顾问进行适时调整、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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