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专家解读:济南市历城区文化馆馆长田延清解读《关于公布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11370112004203737J-A/2022-5411148
区政府办公室
2022-08-15

专家解读:济南市历城区文化馆馆长田延清解读《关于公布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济南市历城区文化馆馆长田延清对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接受了专访,并对相关政策做出解读。

记者:非物质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范围是什么?

专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5.传统体育和游艺等。

记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专家:1.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

2.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3.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4.关注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记者: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什么重要意义?

专家:《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与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精神保持一致,吸收借鉴外省、市的立法经验,紧密结合我省非遗保护工作实际,彰显出山东特色。一是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月”,在全社会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细化非遗项目评审程序,畅通异议处理渠道,提高了评审的民主化水平;三是对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资格、权利与义务做了规范;四是规范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各项内容,推动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强文化生态保护;五是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现代生活,惠及民生。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历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  系 人:苗冬冬

联系方式:0531—88901873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