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济南历城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新兴产业负责人韩宁解读《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历城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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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宁,济南历城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新兴产业负责人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印发《历城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邀请韩宁进行解读。
解读文稿:该办法的出台是历城区在优化政府投资方式、激发市场活力方面的重要举措,其制度设计体现了前瞻性与实操性的结合,以下从三方面进行深度解析:
一、基金定位体现政府投资方向与创新
政府投资基金是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关键工具。《办法》明确基金重点投向市场失效领域,如公共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同时强调通过“基金+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例如,对产业化经营性项目要求“谁决策谁负责”,由企业作为项目法人自主决策,既保障了市场主体地位,又通过政府引导实现风险共担。这种设计既符合《政府投资条例》对财政资金投向的约束,又创新了“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协同机制。
二、该办法出台的紧迫性与制度价值
当前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存在两大痛点:
1. 过程管理碎片化
传统模式重前期审批轻事中事后监管,导致部分项目“重投入轻绩效”。《办法》通过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建立项目库,要求动态调整三年滚动计划,并引入绩效评估机制,对资金来源可靠性、实施有效性进行持续跟踪,有效避免“半拉子工程”。
2. 职能边界模糊化
以往财政与专项资金管理部门权责不清,财政部门难以深度参与预算审核。《办法》以制度形式明确各环节主体责任,要求财政部门牵头开展决策评估,重点论证项目公益性、收益性及财政承受能力,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从源头规避债务风险。
三、制度创新的三重引领性突破
1. 全国同类政策中的先发优势
经检索比对,该办法在地方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中属创新实践。例如,要求“基金投向必须与国土空间规划、产业政策深度绑定”,并引入第三方评估论证,未通过评估的项目不得立项。这种“制度刚性”在国内同类政策中较为罕见,体现了历城区在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中的示范效应。
2. 法治框架下的精细化设计
《办法》严格遵循《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精神,在预算编制环节要求“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直接挂钩。例如,对超概算项目明确扣减公用经费、纳入信用黑名单等惩戒措施,强化了预算约束的法律严肃性。
3. 风险防控的全链条覆盖
针对政府投资领域常见的“承诺固定回报”“兜底债务”等乱象,《办法》明确禁止行为清单,如“不得通过拼资源、拼补贴引进项目”“严禁政府为融资提供担保”。特别是对招商引资项目要求“环保、产业合规性双评估”,从制度上杜绝“假投资真圈地”现象,体现了风险防控的系统性思维。
四、实施效果前瞻
参照历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评估报告,预计该办法将通过三大机制提升效能:
决策优化:第三方评估+集体决策降低人为干预风险;
成本管控:动态调整项目库预计年节约资金超千万元;
市场激活:政府基金杠杆效应有望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增长15%以上。
《历城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不仅是落实上级政策的“规定动作”,更是结合区域实际的“自选创新”,其制度设计既回应了当前政府投资领域的共性痛点,又通过法治化、市场化手段探索了治理现代化路径,对全国其他地区具有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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