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历城区融媒体中心解读《济南市历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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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融媒体中心:历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发布 设立三级应急响应
历城融媒讯 9月11日,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济南市历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康和完善了历城区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对于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灾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政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制度保障。
《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发生的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预案》明确了历城区减灾委员会为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下设减灾委办公室在区应急管理局。启动应急响应时,成立救灾指挥部,由区长或分管副区长担任,其中Ⅰ级响应时由区长为总指挥,救灾指挥部下设具体工作组,由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预案明确自然灾害救助所需资金,坚持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对上争取、属地为主的原则,多渠道筹集,保障应急救助工作需要。预案要求统一部署,合理规划、建设区级和街道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立以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化储备为辅的多层次、多元化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机制。另外,《预案》还要求做好通信、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治安、人力资源以及社会动员等相关保障工作。
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等因素,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级,不同响应级别对应不同的启动条件和应对措施。以Ⅲ级响应为例,本行政区域内发生一般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因灾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间或100户以上、1000间或400户以下;干旱等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6000人以上、2万人以下,启动Ⅲ级响应。由区救灾委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响应,一旦启动应急响应,各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规定,采取应急救灾措施,确保救灾工作到位。
按照《预案》规定,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应得到以下方面的救助:一是过渡期生活救助,提到过渡性生活救助资金;二是冬春救助,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在自然灾害发生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得到基本生活救助;三是倒损住房恢复重建,预案规定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筹措、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对政府补助资金的划拨,根据街道申请,经评估,由区减灾委办公室会同区财政局下拨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受灾群众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为提升社会互助和群众自救能力,《预案》要求要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按职责组织开展全区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等常识。积极推进社区减灾救灾活动。
来源:济南市历城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韩美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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