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济南市历城区行政执法履职尽责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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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区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济南市历城区行政执法履职尽责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
会议听取了区司法局局长董瑞关于《济南市历城区行政执法履职尽责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行政执法监督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一种内部监督制度,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统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方式。
会议强调,制定《济南市历城区行政执法履职尽责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激励执法人员主动担当、履职尽责、服务发展的有效举措。区司法局要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全区行政执法水平。
会议原则同意司法局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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