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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家楼街道洪家楼社区、全福街道北全福社区村改社区规范治理有关情况的解读
11370112004203737J-A/2023-6525135
区政府办公室
2023-12-06

关于洪家楼街道洪家楼社区、全福街道北全福社区村改社区规范治理有关情况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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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村改居”的基本条件

实施“村改居”应坚持“先改制,后改居”的原则,严格规范“村改居”标准条件和操作程序。“村改居”的基本条件是:拟撤销的村民委员会所辖区域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集体所有耕地已无法满足村民生产生活基本需要;所辖区域内三分之二以上劳动力已转移至非农产业;集体资产、权务得到善处置,完成资产改制,产权关系明确。

二、村改社区规范治理情况

目前洪家楼街道洪家楼社区和全福街道北全福社区已满足“村改居”四个基本条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拟撤销洪家楼、北全福社区居民委员会,洪家楼社区管辖范围并入洪楼广场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北全福社区管辖范围并入航运路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管理模式转为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同时相应调整洪楼广场、航运路社区管辖范围,其中航运路社区原管辖的酒精厂宿舍划归清河新居社区管理,清河新居社区管辖范围也相应调整。调整后,洪楼广场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面积0.45平方公里,航运路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面积0.4平方公里,清河新居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面积0.16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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